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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打工日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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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5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

  我的打工日子
  来到鹭岛——厦门这个美丽的城市,寂寞而偏僻的山村似乎变得遥远了……
  那是1993年8月,我高考落榜,深感“无颜见江东父老”,毅然加入了打工的行列。
  我和同行两人经朋友介绍,几经周折找到了打工仔出身的“老大”——一个满脸胡须的同龄汉子。一番寒暄后,我们向“老大”说明来意求他帮忙。虽然他十分看重我们,主动要我们留下,但我内心却感到不安。他言谈中尽显江湖义气,把拉帮结伙打群架认作人生快事。他所谓的“看重”我们,也只是先办张“假文凭”,然后由他把我们以“大学生”的身份向老板推荐。我们自知蒙他“错爱”,承受不起,逃也似地走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二十几天。工作还没有着落,心里很是烦躁。
  正在这时,经介绍有位泉州老板催我们前去谈一宗竹凉席生意,按对方开的价每件至少可赚20元。我的家乡盛产竹席,我们认为机不可失,连夜赶往惠安海边的一个小镇。这次我们只得了个教训,那个老板只是以此为饵,让我们去干些违法的事。我们不想往火坑里跳,于是重回厦门。另一家公司招工需再等半个月,而我们连多呆一天的能力也没有了。
  这是一次失败的打工经历,我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在想着那段日子。后来我又跟人做点生意,要签合同时,我的脑子却是一片空白,什么也不懂。我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自己知识的贫乏,对于什么行为会受法律制裁,如何签订合同等法律知识更是一无所知。
  那年秋天,我报名参加了法律大专自学考试。现在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今年正准备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虽然工没打成,但我充分认识到出门打工难,更难的是把好自己的方向。许多打工者边打工边学习有了作为,但有些进城务工青年却胡作非为,不是靠诚实劳动谋出路,而最终以身试法。我回来不到两个月,最初答应帮我们忙的那个“老大”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那段40天的经历,使我永远难以忘怀。
  福建南靖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 简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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