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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作出部署 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大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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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作出部署
  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大检查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毛磊报道: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清理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三小”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管理的专项治理工作,以遏制涉及爆炸物品的案件和爆炸事故增多的势头。
  公安部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单位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凡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依法吊销其许可证。要将爆炸物品管理混乱的单位,尤其是农村“三小”企业及其周边地区作为收缴的重点,组织专门力量,落实责任制,逐单位逐村逐户进行彻底清理收缴。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厂点。通知强调,在“三小”企业较多的地区,公安机关要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普遍推行组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着重在乡镇一层建起一级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组织,切实扭转“三小”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混乱的问题。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县(区)公安局和派出所要依法督促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和“三小”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
  整个检查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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