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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对仲裁规则作重要修订 仲裁受理扩大到三资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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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3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对仲裁规则作重要修订
  仲裁受理扩大到三资企业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 记者赵志文报道: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该会原有的《仲裁规则》作了重要修订,决定自5月10日起,扩大受案范围,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其他外来资金项目公司之间和他们与其他中国法人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纳入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受理范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主要受理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纠纷。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不少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反复强烈要求该仲裁委员会受理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中国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以期实现公平的解决结果。但由于当时条件还不成熟,三资企业的愿望未能实现。
  行家认为,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将其案件受理范围扩大到三资企业与中国法人之间的争议,标志着中国仲裁向现代化、国际化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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