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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方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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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5
第11版(大地周刊·美术世界)
专栏:艺坛走笔

  书法的“方向”
  阿敏
  有一位大学生,向我讨教书法。他的问题不是“写字的诀窍”,而是:“书法朝哪个方向发展比较有利。”
  他的问题很有代表性,而且相当实际:如果按老规矩学“欧”学“颜”,三年两载可能还成不了形、拿不出去,当然更无缘入选大展、获取名次;而有的人,“功夫并不好”,却由于经常留意书法展览的时尚风格,并仿照那种情趣,搞一些形式独特的“创意书法”,不但能参展获奖,而且还获得了“书法家”的美誉。所以,这个同学想弄清楚:“书法”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的确,原来似乎人人明白的“书法”,如今在定义上产生了疑惑、认识上出现了分歧。
  在大多数国人眼里,书法就是“写字”的“法度”,这一点毫无问题。既称“法度”,其作用首先是规范和遵从。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筋柳骨、颠张醉素,都是后人学习的楷模和标准。既讲“写字”:先须横平竖直,端正匀齐,笔画还要饱满有力、形态合矩;更高的要求,还要讲来历、见功夫、具精神;还有,“字如其人”、书为“心画”,书法的字里行间,不仅反映了作者的性情、修养和审美情趣,更象征着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和人文精神。这些,既是境界,也是要求,而且,无论“低要求”还是“高标准”,字的好坏美丑,在大多数人心里,存在着相当一致的认同和默契。
  然而,这一二十年,情况起了变化。书法被当作一种“纯艺术”的“创作”,主要在展览会里进行展出和评比。在这样的特定条件下,原本书法“规范写字”的主要功能,逐渐让位于它的整体“视觉效果”和远视的观赏特性。一幅书法陈列在高大宽敞的展厅里,要它在众多的同类中脱颖而出、引人瞩目,它的构成立意和形式特征,自然就上升为“创作”的核心;如果还按老规矩平和仔细地“写字”,肯定不能产生头角峥嵘、振聋发聩的“特别效应”。为服从整体视觉效果的“个性”需要,势必要对习见的笔法、字法和程式进行大胆的改造。此时虽然也讲“传统功力”,但这“功力”的意义,已由“对传统字形、笔画的表现”转向“创意”和“抒情”方面。
  毫无疑问,现代书法推出新品种、呈现多样化,是客观存在,时势使然。艺术致力于贴近时代、创造发展,其动机和探索都是积极、可贵的。展厅书法时尚的流行,本身就证明了讲究“形式效果”的书法是受到一部分专家和作者的喜爱和欢迎的。现在的问题是,社会对此作何反应,群众对此是否认可——由于事情来得太快太猛太突然,大家深感准备不足,很难接受。
  一位有实力的中年书法家,在一个大城市搞了一次“个人书法展”。展出的作品占了三层楼:一层是传统书法,主要表现“写字”、“临帖”的功力;二层突出个性风格,笔墨、形式都独具创造性;第三层为脱离汉字的点、线、块、面与色彩的组合,表现作者对“无汉字书法”也极有兴趣和信心。实际展出的结果是,第一层观众最多,普遍表示认可;第二层观者渐少,表示不理解者居多;第三层几无人迹,偶有问津者也纷纷摇头,有的甚至斥为“皇帝的新衣”。对此,一位资深学者在肯定作者的探索精神的同时,认为这个展览平添了几分“苦涩”。看来,对“创作”的书法来说,要它雅俗共赏并不容易,专家与大众之间要真正理解、默契,恐怕还有一个如何“接轨”和逐步适应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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