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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揽存 缘何禁而难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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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8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金海观潮

  高息揽存
  缘何禁而难止
  林峰 洪晓海
  高息揽存,不但增加银行成本负担,而且扰乱金融秩序,甚至是公款私存滋生的土壤,其危害很大。
  尽管中央银行加强惩罚措施,基层央行加大稽查力度,但时至今日,高息揽存仍然是屡查屡犯,禁而不止。高息揽存,缘何禁而难止呢?
  首先,一些银行领导片面强调存款重要作用,为了争夺存款,一级压一级,下达存款任务往往不切实际,而且年年还要加码,并要与奖金、工资挂钩。各基层部门和干部职工为完成任务,保住自身利益,不惜违规经营,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其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应当是在市场经济下运行的。然而,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锅饭”体制尚未打破,或者说,国有商业银行还未真正实现商业化,因此,基层银行高息揽存增加的成本,最终记在了各自总行账上,银行盈亏是国家的事,与我无关,“大锅饭”照吃不误。
  第三,对高息揽存违规行为,只对违规机构进行处罚,并没有对行为人及相关领导人作任何处罚。但是,众所周知,违规行为是人为的,其后果理应由人负责,若不对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进行适当处罚。罚来罚去都是罚公家的,自己利益丝毫无损,工资照领,奖金照拿,乌纱帽照戴,就不能真正起到惩戒作用。
  正因为有上述原因,才出现对高息揽存查一阵,松一时;松一阵,疯一时。
  难道真的没有治疗高息揽存的良方吗?非也,笔者认为,一是要取消存款单项考核机制,非业务部门严禁下达存款任务;二是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把银行推向市场,建立起真正的商业银行;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惩罚措施。对高息揽存行为,既要处罚违规机构,又要处罚违规行为个人及相关领导人,甚至给予其开除、法律处罚,如此,定会让胆敢违规高息揽存者悬崖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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