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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再就业保障体系 北京近五十万人实现再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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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完善再就业保障体系
  北京近五十万人实现再就业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赵兴林报道:北京市通过完善、发展再就业保障体系,近3年有近5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北京市启动再就业工程始于1995年,摸索和总结出符合首都特点的再就业工程的四大保障体系:
  ——自上而下的再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已经形成。目前北京市除建立了由居委会、家委会组成的再就业工作网络外,针对再就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又调整了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出台了工商、税收、金融扶持政策,并建立生产自救基地22个、下岗职工自立集贸市场21处。
  ——以职业介绍为龙头,职业培训、生产自救为依托,失业保障为保险的就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随着再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发展,目前北京市有职业介绍机构306家,形成了覆盖城乡的职业介绍网络。仅1997年接待求职人员85.46万人次,为25.65万人介绍了职业,对11万下岗、失业人员实施了转岗转业培训。
  ——适应转轨时期特点、符合首都实际的再就业政策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为解决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北京市于1996年出台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等6条基本保障线,近3年已为13.4万人次下岗职工借支生活费,6万多人次借支离退休金,发放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合计1.6亿多元。今年将解决1997年尚未实现再就业的3.3万名下岗职工生活费,千方百计安置他们再就业,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左右。
  ——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形成。对再就业服务中心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资金来源,北京市采取企业的同级财政负担1/3、失业保险基金负担1/3、企业负担1/3。市劳动局、财政局和行业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对经费开支实行检查、监督和定期审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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