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 国企领导在再就业工作中廉洁自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
  国企领导在再就业工作中廉洁自律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丁坚铭)中纪委驻国家经贸委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经贸委监察局近日要求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央提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关心下岗职工,与职工同甘共苦,把党和政府对下岗职工的关心和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防线和群众观点,要加强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利用职权在职工下岗、再就业问题上营私舞弊,以权谋私。任何人都不准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挪作他用,对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该项费用的要依纪依法惩处。不准用公款出国(境)进行没有实质内容的考察、培训。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通知》重申,亏损、困难国有企业不得用公款为领导人员建造、购买或装修住房,不得购买或长期租用小汽车,不得修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督促检查,弘扬好的典型,严惩腐败分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