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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全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快消防设施建设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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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2
第3版(综合)
专栏:

  罗干在全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快消防设施建设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本报青岛8月21日电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吴兢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罗干今天在青岛举行的全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各级政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来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
  罗干说,近年来,我国的消防工作总的发展趋势较好,在消防法制建设、社会化消防管理、消防力量发展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消防工作还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为突出的是,我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基础薄弱,欠账严重。
  针对目前消防工作的状况,罗干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快建设步伐,使我国城市的消防安全保障功能有一个大的提高。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及时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规划。地级以上城市中尚未制定消防规划的要在2000年前完成,已制定消防规划的要抓紧实施;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要着手搞好消防规划,同步建设相应的消防设施。新建城市和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高起点、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步到位,不能再欠新账。对过去由于忽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遗留下来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快补救进度,逐项及时解决,力争尽快达到国家标准。他强调,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既要保证工程的质量,不能滥竽充数,搞豆腐渣工程,又要加强建设后的经常性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罗干指出,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为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他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的任期目标,全面了解和认真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状况,制定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大对消防的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该花的钱一定要花。要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的工作措施。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强化扑救火灾的能力。要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山东省省长李春亭,青岛市委书记张惠来,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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