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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状告政府 市长出庭应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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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村民状告政府
  市长出庭应诉
  甘雯
  今年7月24日下午,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村民状告市政府的行政案件,并进行了当庭宣判。
  市长徐湘平出庭应诉,浏阳市组织部分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来中院旁听庭审过程,长沙电视台《法庭直播》节目对该案实况进行了现场直播。
  该案原告是浏阳市蕉溪乡常丰村村委会,被告是浏阳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是浏阳市北盛供销社。常丰村委会因不服浏阳市政府1998年5月22日作出的关于常丰村委会与北盛供销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向浏阳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浏阳市法院经审理查明,北盛供销社为修建常丰商店,于1967年、1974年、1980年三次分别征用常丰村土地1.897亩、1.6亩、0.033亩,虽然征用手续不完善,但情况属实,三次用地均报经原浏阳市政府审查并圈定了用地红线。
  浏阳市法院认为,浏阳市政府作出将争议土地使用权归北盛供销社所有的处理决定,事实清楚,处理正确,程序合法,遂作出一审判决,维持浏阳市政府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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