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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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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9-0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编后

  编后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同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作斗争。就判决的行政案件来看,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行政机关败诉的多。
  本案中败诉的一方,在法庭上一问三不知,不败诉才怪。重要原因是:官僚主义严重,不重视调查研究。本案中三个被告无一例外都没有到现场进行认真勘察,轻而易举就为京岗公司办理了各种手续,等事情到了法庭上,肯定要败诉。其次是,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行事。“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也不管该行不该,该他行不该。本案中郊区房管所当时为郊区城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却为京岗公司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属超越职权行为。郊区城建局同样是在超越职权的情况下为京岗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要想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败诉,重要的是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规范执行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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