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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个层次保值增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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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2
第2版(综合)
专栏:打好国企改革和发展攻坚战

  深圳探索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个层次保值增值
  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记者白天亮报道:深圳市按“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构筑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成立三年多的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以此为依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家经贸委企业研究中心昨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研讨会,组织首都经济理论界专家及主管部门领导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的实践探讨我国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深圳市早在1987年取消企业主管局层次,构筑起“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6年又对这一体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将原属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分别归并组建了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并使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成为深圳市第一家由企业直接改造的资产经营公司。这一整合,明确了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仅有了资产处置收益权,还有人事权以及重大投资决策权,理顺了国家所有权内部的产权关系。
  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是实实在在的企业,是按照国家所有者的特殊要求,代表政府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的。在此基础上,建设控股公司构筑了三个层次的管理层级,即:建设控股公司为第一级,以资本经营为主;各集团及一级企业为第二级,以生产经营为主;各二级企业为第三级,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这种模式明确了职责和定位,实现了资本经营与生产经营的有机结合。至1998年底,建设控股公司资产总额比组建之初增长15.7%,利税总额3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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