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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见利忘义 钱塘江“豆腐渣”工程责任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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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2
第4版(要闻)
专栏:

  收受贿赂见利忘义
  钱塘江“豆腐渣”工程责任人被判刑
  新华社杭州10月21日电(慎海雄、王紫升)曾经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杭州钱塘江“豆腐渣”工程引出的腐败案已经有结果。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昨天作出宣判,原杭州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陈勇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以受贿罪一审判处7—12年有期徒刑,并没收所有赃款赃物。
  从1997年开始,浙江省和杭州市着手对始建于清朝年间的钱塘江大堤进行维修。但是,在大堤建设过程中,少数单位领导见利忘义,个别施工单位唯利是图,肆无忌惮地用烂泥充当混凝土,搞起了“豆腐渣”工程。经群众举报,浙江省水利厅和杭州市政府联合组成调查组,对这起恶劣事件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大堤质量隐患的背后存在着严重的权钱交易行径。去年12月,有关责任人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杭州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陈勇,杭州市钱塘江管理处处长钱震中,杭州市下沙江堤管理所所长赵木水、副所长戚久鸿和潘大为等5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包工头和建筑施工单位的钱财,性质十分恶劣。其中被告人陈勇利用职务之便,趁项目发包等机会,先后25次收受杭州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承包人韩某、郑某和个体户马某等人的贿赂,总计11万元。被告人钱震中、赵木水、潘大为、戚久鸿等人也纷纷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贿赂。
  此前,钱塘江“豆腐渣”工程的承包商杭州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已经被浙江省水利厅取消参加招投标的资格,并罚款20万元;负责监理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被处罚金10万元,总经理被撤职。有关监理人员已被辞退或吊销监理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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