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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举行座谈会 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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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举行座谈会
  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今天在北京举行座谈会,认真学习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大家一致认为,《决定》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广大青年和学生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
  全国青联常委、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团长姜昆,全国青联常委、中国中西医结合烧伤协会会长徐荣祥,全国青联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汉林说,“法轮功”具有邪教的所有重要特征,是一个典型的邪教组织。近年来它迅速发展,进行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慨,为国法所不容。如不依法对“法轮功”这类邪教组织予以严惩,就会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就很难保持社会稳定,巩固改革开放成果,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金融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李玫,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秘书长袁志鸿说,“法轮功”是一个典型的邪教组织,对其必须依法予以取缔,对其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决定》和《解释》合民心,顺民意。
  全国青联副主席、中科院计算机语言信息中心主任陈肇雄,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周振想说,《决定》要求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这是非常正确必要的。
  全国学联副主席徐磊、北京大学99级刑法博士生汪永乐、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97级学生牛学辉、法律系97级学生高玉洁说,必须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强调,各级团组织和青、学联组织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同“法轮功”斗争的一系列决策,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决定》和《解释》,运用法律武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坚决斗争。座谈会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巴音朝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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