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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低劣究竟由谁负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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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02
第6版()
专栏:

工程质量低劣究竟由谁负责编辑同志:
山西省石油公司榆次储油所新修的平房,完工后两三个月,有百分之九十裂缝下陷。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山西省建筑工程局派干部协助石油公司进行了检查。
检查工作结束后,有关人员开会分析事故的原因。建筑工程局一位姓郭的工程师滔滔不绝地向大家说:“这里的土壤是空心土。因为下雨,雨水渗透到地层内,土壤就要发生变化。房子正中柱子压力大,因此要下陷。再加房子旁边有其它建筑物,房子就要裂缝……。好在房子是混凝土的,不会马上倒塌,还能继续使用。”
根据他的说法,似乎房子裂缝下陷,要怪天不该下雨,地不该有水,房子不该有压力,房子旁边更不该有任何建筑物;而房子现在还没有马上倒塌,用着就算了。
石油公司的同志们无法领会郭工程师这番奇怪的道理,就提出了一些疑问;郭工程师都理直气壮地答复了。
为什么这些房子有的地方下陷,有的地方不下陷呢?郭工程师说:“人有害肺病的,有害心脏病的。土壤也一样,有的害这种病,有的害那种病;所以,房子不是平衡下陷。”
施工部门有没有责任呢?郭工程师肯定地回答说:“没有责任。如果施工有问题,拿一根木棍可以毫不费力地插进墙内。这个房子情况不是这样,因此裂缝不关施工的事。”
“石油公司同时盖在一块地上的房子,别的都很好,只有建筑工程局工程公司修的百分之九十都裂缝。这是什么原因?”石油公司的同志又提出了这样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这使郭工程师好久没有开口。屋子里静寂下来,大家等待着郭工程师的答复。
突然,工程公司一位姓杨的同志向石油公司提出了责问:“你们的建筑是谁批准的?”
“上面批准的。”
工程公司的同志听了,怒气冲冲地说:“你们认为工程质量不好,今后就不要再找工程公司建筑了。”
会议只能这样结束了。
如果根据山西省建筑工程局和工程局这几位同志的分析,工程质量低劣,设计部门没有错误,施工部门也没有责任,那末,过错似乎是在使用房屋的单位了。 王枝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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