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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记丹东市人大代表、市公安局局长王保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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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0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影集

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记丹东市人大代表、市公安局局长王保治
张成英
今年元旦前夕,辽宁丹东市民革、民盟等7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领导将一块写有“一身正气,威镇邪恶”的牌匾赠给了丹东市公安局局长、市人大代表王保治同志。1997年1月,王保治从锦州市公安局长位置上调离两个月后,仍被评为锦州市十佳优秀公务员之首。
51岁的王保治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他常说:“我是从基层上来的,对老百姓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老老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到丹东工作后,王保治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整顿干警队伍。他11次召开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民警大会,还邀请了6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为法纪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通过明察暗访,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督查等方式,有效遏制了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110”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最佳形式之一。在资金短缺、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他决定“先开通、后完善,先启动、后发展,先软件、后硬件”,于1997年5月10日开通“110”专线,丹东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在全地区开通“110”的市。
派出所处于为民服务的最前沿,过去工作不到位,服务态度差,老百姓不满意。为了重树形象,王保治两年来先后深入100多个派出所,亲自抓典型,要求全市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手续、标准一律上墙,坚持一次能办的事决不让群众跑两次。
针对丹东市上访事件多,很多治安案件久拖未决的现象,王保治建立了重大控申(信访)案件局长接待日制度。前年年初,他提出了治安案件处理“371”的办案时限制度,即:3天查清事实,7天分清责任,1个月内结案。两年来市公安局接待群众上访(信件)1000多件次,仅他自己亲自接待处理的就有700多件。
王保治任丹东市公安局局长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心系百姓,以身作则,勤政为民。在他的领导下,全市公安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战斗力明显提高。两年来,他们破获了丹东市建国以来最大的姜氏集团贩毒案、驻军军械仓库被盗案、全国最大的走私黄金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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