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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络电话广告谈起 立法规范是当务之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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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4
第4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

由网络电话广告谈起
立法规范是当务之急
王岩
日前,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家用电脑及软件展上,一家大型软件商的展位旁,赫然打出了网络电话的广告:只要花2000多元,购买Iphone5.0软件,将登记卡寄回北京东方飞鸿公司,即可获得“打到美国270分钟免费通话时间”。
笔者向卖软件的小姐咨询,她说270分钟用完后,再交钱还可以继续打,价格是国际长途每分钟一块多钱。
笔者暗中吃了一惊,信息产业部不是刚刚声称,要对非法经营网络电话严厉打击吗?问道:“你们这经过批准了吗?”小姐反问:“哪一家经过批准了?”
对各地半公开经营网络电话一事,笔者早有所闻,今天是第一次看见公开广告。要说展览会上促销还有点半公开的架势,报纸上做广告就更有点肆无忌惮。第二天,在地铁的报摊,笔者随手买了一份《一周便利·市场导刊》,居然看到了这样一份广告:华环公司推出网上电话、网上传真系统。广告称:不管你是否正在使用因特网,只要您将电话及调制解调器打开,每个月付人民币50元,就可以不限时间地拨打国际长途电话给远方的客户及朋友!使用网上电话拨打欧美国家的普通电话是非常便宜的。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挪威、瑞典等,每分钟只需人民币1.20元。
笔者暗想,这是小报,不足为怪。
回到家里,打开《计算机世界》和《中国计算机报》,简直有点目瞪口呆了:“东方飞鸿”的广告就堂而皇之地登在2月4日的《中国计算机报》上,并提供了详细的邮购地址。
这张报纸的另一则网络电话广告是“雅丽欧”专用电话广告:网络电话,登陆中国,以市话费用拨打国际国内长途,自动上网,无须电脑云云。同样的广告还出现在2月1日的《计算机世界》上。
这可是登在信息产业部主管的两份中国最大的计算机专业报刊上,可谓在信息产业部门口“叫板”。
此前不久,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周宝信通过新闻媒介说,上述经营活动是非法的,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不过有福州电话案在先,人们总对电信部门的查处心怀疑问。《中国青年报》针对“福州电话案”发表评论说:电信部门提起诉讼有保护垄断之嫌,社会应当关注公正。在今天,如果因为电信局的收入减少就要取缔网络电话,那么邮政部门的收入减少是否也要取缔电子邮箱?因铁路公路的行业亏损是否也取缔民营运输活动?录像机行业产品难销就该取缔VCD光盘……
在两个中文搜索引擎上,笔者用“网络电话”作关键词,居然找到了20多家经营网络电话的国内公司的网站。真是一不留神,网络电话已是遍地开花。
其实,不管网络电话应该由谁审批、谁可以经营,当务之急是制定相应的法律,把这个前景广阔的市场规范起来。在“依法治国”即将写入宪法的今天,单靠行政手段,难免会遇到“福州电话案”那样的问题。(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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