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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杀熟”想到信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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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2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由“杀熟”想到信用
郑杭生
“杀熟”者,坑害亲朋好友之俗称也。“杀熟”的一个典型事例就是所谓的“传销活动”。为了多发展传销对象,以使自己获得类似于几何级数增长的暴利,不惜向自己的至亲挚友下手,结果造成种种骨肉相残、亲朋成敌的社会悲剧。在我国社会,早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说法。这是连强盗也要遵守的信条,所谓“盗亦有道”;更不用说一般人了。所以,“杀熟”历来为全社会所不齿、所不屑。当今“杀熟”现象的屡见不鲜,“杀熟”一词的广为流行,不能不说是一些人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恶性发展的一种突出表现。
现代社会、现代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高度信任基础上的。使用过“信用卡”的人,都会对“信用”两字的分量有切身的感受。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相互信任,社会就会趋向恶性运行,市场经济就会畸形发展,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机制也无法实现。因为社会运行、市场经济的运转、利益驱动的机制,都是通过无数个契约关系来具体实施的。法律保护对契约的信守,惩罚对契约的失信;道德褒扬对契约的信守,谴责对契约的失信。一个人的可信度,即信用,成为他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最重要的条件;失去信用,可能会得逞于一时,但不可避免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在社会上失去立足之地。一个企业、一个公司的信用,是它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失去信用,往往是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最后甚至走上衰落、破产之路。工商业历史上,因失信而大伤元气、而破产倒闭的事例和个案还少吗?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现代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对于各级领导人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为什么当领导、特别是领导集团,失去信用时,人们往往用“信任危机”来形容的道理。所以,在现代社会,无论个人还是企业,无论一般社会成员还是各级领导人,都必须像爱护自己眼睛那样爱护自己的信用,不断用实际行动来增进自己的可信度,在整个社会的信任的大链条或大网络中,做一个增进信任的积极环节,不做减少信任的消极环节。
在我看来,“杀熟”的一个最严重的社会后果,就是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破坏殆尽。对受害者来说,本来以为最可信赖的人,转眼之间成了用花言巧语引导自己上钩的最不可信赖的人,成了最可恨的骗子。并由此得出教训:除了自己,谁也不可信!如果有这种经历的人越来越多,因而这种想法蔓延开来,从个人意识逐渐变为社会思潮、社会意识,就会造成一种“谁也不可信”的社会氛围。就害人者来看,除了极少数处在顶端的单纯害人者外,大多数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相对于比自己更大的害人者来说,是受害者;而相对于比自己小的害人者、特别是单纯的受害者来说,又是害人者。但无论如何,这一批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是“杀熟”的实施者,是“谁也不可信”的社会氛围的大大小小的制造者。让这些人有便宜可占,更会形成“老实人吃亏”的社会氛围。而一个社会如果形成一种“谁也不可信”、“老实人吃亏”的社会氛围,是十分可怕的,它对整个社会运行、对市场经济从不成熟到成熟、对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这里说的不能“杀熟”,并不是说“不熟”就可以“杀”。坑蒙拐骗、制假售假、假冒伪劣等“杀不熟”,在取得不义之财之时,同样也在制造着“谁也不可信”、“老实人吃亏”的社会氛围。只是“杀熟”更加突出、更加有震撼效应罢了。现代市场经济,必须讲求社会信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义利兼顾,取之有道;任何不义之财,任何“杀熟”和“杀不熟”都是既违法,又缺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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