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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何以变黑——重庆綦江塌桥事故的追踪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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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8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头条竞赛

  最新消息
  9名直接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或逮捕。接受承包商回扣的县委副书记林世元已被逮捕。
重庆綦江县垮掉的是一座“六无”黑桥;大桥建成后曾发生多次险情,但无人采取相应措施;塌桥事故发生后的一次会议上居然有人要各单位查一查有没有记者在场
  “彩虹”何以变黑
  ——重庆綦江塌桥事故的追踪报道
  李维平熊开达刘瑞平
  1999年1月4日,是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谁也不会想到,傍晚18时50分,重庆市綦江县横跨綦河、连接东西城区的虹桥(因桥形若虹,也称彩虹桥)“轰”地一声巨响,大桥整体坍塌。
  瞬间,天崩地裂。正列队走过的23名武警官兵和数十位群众落入水中。
  惨祸牵动万人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打电话向建设部门询问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原因,并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作了重要指示。正在北京集中学习的重庆市党政主要领导提出明确意见。市委常务副书记、人大主任王云龙,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鸿举,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甘宇平分别率队前往组织抢险和做安抚工作。5日零点,市委书记张德邻、市长蒲海清再一次电话指示,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
  1月8日,经专家鉴定綦江县虹桥垮塌事故原因系重大责任事故:拱架钢管焊接存在严重缺陷,个别焊缝出现陈旧性裂痕,焊接质量不合格;混凝土强度不足,普遍低于设计标号的1/3;连接桥梁、桥面与钢拱架的拉索、锚片、锚具都严重锈蚀。另外,工程的承发包也不符合国家建筑管理规定和要求,施工单位系个人挂靠,不具备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1月10日,建设部俞正声部长率人抵达塌桥现场,展开深入调查。当天,苦战在寒冷河水中的清障队伍又打捞起一具尸体,至此,重庆綦江县虹桥垮塌事故已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
  垮掉的是一座黑桥
  虹桥于1994年11月5日动工修建,1996年2月16日完工投入使用,建筑时间1年零102天,使用时间两年零322天。
  这座长120米、宽10.5米的钢拱提篮式拱桥是连接綦江县新老城区的一座步行桥。在这座桥上游不远处有一座公路石拱桥,在这座桥的下游约200米处还有一座石拱桥。不足1公里的河段上有必要建造第三座桥吗?当时许多人都提出了异议,认为綦江县正处于经济建设的重要关头,应该先扩建通往火车站的公路(这段路不足两公里,却至今未得到改造);河东岸原来是一片菜地,地势低洼,经常遭受洪水的袭击,这座桥也必然逃不掉被洪水冲刷的厄运。这座桥当时的预算为250万元,对于财政还比较紧张的綦江县,这是个大数。但县里一些人一意孤行,将此项工程拉上了马。
  这座连接新旧城区的桥梁由綦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县委副书记林世元(时任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是大桥副指挥长,他将这项工程交给了华庆公司,继而由林的同学、重庆市桥梁工程公司下属企业的一名下岗职工费上利,同华庆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大桥建设便因此偷换成了费上利的个人行为。得手以后费上利以重庆市桥梁工程公司川东南分公司第一分队的名义组织施工。桥梁由重庆市政设计院的几个人业余设计,不但设计手续不全,没有工程设计委托书,而且也未得到设计院的盖章认可,施工单位也不具备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甚至这个工程未经有关职能部门立项、论证。修建过程中无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完工后也未经质检部门检查验收。
  垮掉的竟是一座“六无”性质的黑桥!
  官僚主义害死人
  这座桥还在建设期间,人们就发现了它在工艺、施工中的许多错误。一位从事了43年电焊工作的老人13次到现场观察,对未经专业培训的农民工错误的电焊工艺和方法提出了批评,并到县委、县政府、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制止。遗憾的是老人的提醒无人理睬。老人痛苦地断言:这座桥管不了三年。他不准家人从桥上通行。
  大桥建成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曾多次发生钢筋折断、桥头平台开裂,但县里未采取相应措施施救,任其恶化。
  1996年端午节,该县组织龙舟比赛,观礼台就设在桥上。县委、县政府、各区乡的一批干部在桥上观看。正观看中,大桥发出“咔嚓”的断裂声,人们惊慌失措,四散逃离。大桥被封锁。但却无人对大桥组织检查、探伤,随后便又开放使用。当晚该县还在河中组织燃放烟花,人们再一次听见了大桥发出的断裂声音,感到桥体的异常震动,桥上的人再一次惊慌而逃。第二天有人在大桥东端桥拱上发现一油漆剥落处露出了6厘米长的裂痕。还有人发现东端连接钢拱与桥面的拉杆下游侧断裂3根,上游侧断裂两根。但是该县仍无人组织检查、维修。
  1998年8月7日,綦江县遭遇了百年难遇的特大洪水,造成綦河下游一公里处还在修建的城北大桥坍塌。事后,人们发现虹桥东桥头处出现重大裂痕。然而有关部门还是无动于衷。
  1998年底,距垮桥7天时,有部门提出了停止使用、立即抢修的建议,并起草报告,但有关部门马马虎虎,又作出了错误判断,使该桥失去了最后一次避免惨祸发生的机会。
  正义的人们站出来
  在事发第二天晚上召开的全县干部会议上,县委一位领导明确提出了“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嘴”的四条纪律:一不准参加围观;二不准议论虹桥垮塌之事;三不准串连传播有关问题;四不准与记者接触。
  在会议开始前,居然有人站起来,要各单位查一查,有没有记者在场。人们纳闷,一个垮桥事件为何惹得一些人如临大敌?然而,事故原因的披露,终于让多年积压在綦江县人民心中的愤怒爆发出来。
  人们纷纷向工作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向报纸、电视台记者揭露事实真相。
  几多疑问令人思
  1月10日晚,重庆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建设部部长俞正声、重庆市领导参加并在讲话中指出,虹桥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表示对这一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据悉,公安机关已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侦办,对9名直接责任人刑事拘留或逮捕,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綦江县委一名副书记和建委一名副主任停职检查。县委副书记林世元已坦白接受了承包商费上利的10万元回扣,已被逮捕。
  熟悉綦江情况的广大干部群众,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虹桥的工程预算为250万元,但承包人费上利的最后结账数是368万元,为何私人承包后竟能超预算40%以上?
  私人承包商费上利在綦江县不单承包了虹桥,还同时承包了另外两处桥梁,一处是1998年在“八七”洪灾中垮掉的城北大桥,一处是河东公路、铁路立交桥(这座1996年竣工的桥,现在桥栏水泥已经剥落,多处露出锈蚀的钢筋,用手能在开裂处抠下一块一块的水泥)。而垮塌的城北大桥(由于延误工期冲毁)已投入800多万元,不但没被追究责任,反而要求给予上百万元的救灾补助,现在还未竣工就被垮桥事故调查组的专家勒令停工待查,怀疑也存在质量问题。相反,沿江被水毁的许多家庭只分到了几十元的补助,有的还只是一张白条。这种为老板服务、一掷百万的气魄,难道仅仅是个补助多少的问题吗?
  俞正声部长在綦江现场质问县领导:綦江县建设市场和项目管理为何存在如此多的“六无”工程?这位领导居然坦然地说,这种做法,不是我这届班子首创的,是前几届就开始的。
  面对这样的开脱,面对北去的綦河,人们不禁痛苦地发问:谁搞垮的彩虹桥?(附图片)
  压题照片:大桥垮塌现场。
  李文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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