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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家学者聚会深圳研讨——政府职能与现代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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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3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交流

我国专家学者聚会深圳研讨——
政府职能与现代经济
彭南林
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倡议,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共同主办,深圳龙岗区龙岗镇协办的“政府职能与现代经济”学术研讨会前不久在深圳市委党校举行。会议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进行研讨。
政府职能转换与政府机构改革。与会代表认为,我国目前政府职能的转变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直接的计划管理方式,已经逐步地弱化,间接管理框架初步形成,企业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多元化的经济主体已经形成;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正在逐步理顺,建立了以增值税和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税收体系,扭转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三是调整社会各种关系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四是政府机构的综合改革今年有了重大的突破。
对政府职能的界定,与会代表认为转轨时期的政府除一般的行政职能(公共行政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能,社会保障职能,环境保护职能)外,还应当承担观念引导职能、制度创新职能。
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思路,与会代表认为机构改革应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要求和进程相适应,通过建立合理的权力和利益新格局,选准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使经济社会发展同政府机构改革同步进行。
政企关系与国有企业改革。与会代表认为,政企关系和国有企业改革主要问题是政企不分,如何实行政企分开,政府在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中如何发挥作用是应当探讨的重要问题。
如何实行政企分开,有代表提出,首先,从企业制度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宏观调控手段与方式转变等方面入手,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内外监督机制;其次,改革传统的企业人事制度;第三,建立政府与企业间平等的对话渠道。此外,加强企业管理,是当前多数企业的紧迫任务,也是企业最现实的选择。
有代表认为,政府既是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实施者,又是服务者,具有“双重角色”。政府在特定情况下有必要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特别是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大规模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兼并,以及省市政府组建地方性国有控股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组,主要依靠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进行引导。
政府与宏观调控。与会代表充分地评价了我国政府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发挥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认为启动内需的财政政策和投资政策有效阻止了经济的衰退,运用财政支出政策刺激经济,有效地启动了货币发行机制,形成了货币政策、投资政策和财政政策“三驾马车”并用的格局。
有代表认为,在现代经济中,政府和市场必须合理有效配合,该由政府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必须发挥好作用,而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则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纠正外在性或其它原因所导致的市场无效率,解决收入分配和福利的平等问题,为市场竞争提供一个公平的制度环境。
与会代表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不能忽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效率优先不是不要平等,兼顾公平和共同富裕不仅与效率一样是我们所追求的重要的社会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但两者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要找到二者在不同条件下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解决办法主要有:减少和消除不合理的收入,促进机会均等,包括就业机会、受教育机会、信息共享机会的平等,限制某些行业、某些个人的垄断性收入,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收缴的覆盖面,开征社会保障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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