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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不是为了审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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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开庭不是为了审判
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前不久在赵湾乡中学公开开庭。农民阮班新、王远华、柏明贵、龙永荣、王天平5名学生家长坐上被告席。
自1997年春以来,阮班新、王远华、柏明贵、龙永荣、王天平不承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费用,让子女辍学外出打工。赵湾乡中学向谷城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督促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承担有关费用。谷城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进行法庭调查和调解,5名被告保证在7日内将其子女送到学校。(附图片)
左上图:开庭现场。
右上图:5名学生家长坐上了被告席。
右图:辍学7个月的王远华之子王天才重新回到了教室,校长高彩立向他发放新书。
熊明银王正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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