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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法网难逃——五名劫机犯罪嫌疑人被遣返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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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道自在法网难逃
——五名劫机犯罪嫌疑人被遣返纪实
新华社记者赵卫刘史忠
1999年2月9日下午4时,金门水头码头。台湾交送我方的刘保才等5名被遣返劫机犯罪嫌疑人,神情呆滞,步履沉重,一一走上“海峡号”遣返专用船。5分钟后,“海峡号”离金门西返福建厦门。
蓝天碧海间,“海峡号”破浪前行,刘保才、王玉英、邹维强、李向誉和罗昌华5名劫机犯罪嫌疑人木然地呆在船舱里。这些先后于1993和1994两年间,劫持民用航空器,对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给两岸间的蓝天蒙上一层恐怖阴霾的人,现在不得不接受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这一事实。他们将被押回,由我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劫机犯罪不容姑息
以暴力手段劫持民用航空器的事,在当今世界时有发生。这类恐怖事件不仅对无辜平民造成伤害,而且给民航安全带来极大危险。因此,国际社会在反对和谴责这种恐怖行为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共同制止劫机犯罪和保障民用航空器安全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
国家民航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说,中国历来反对各种劫持民用航空器的行为,并全力保障民航飞行的安全。中国政府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先后加入上述3个国际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2年专门通过了《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就海峡两岸而言,1990年9月两岸红十字组织签署了《金门协议》,规定要相互遣返刑事嫌疑犯和刑事犯。劫持民用航空器作为举世公认的严重刑事犯罪,其犯罪嫌疑人理当在遣返之列。在历次劫机事件发生后,祖国大陆方面都强烈呼吁海峡两岸应从发展两岸关系、维护两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共同打击劫机犯罪。
然而,在两岸特殊的情势下,台湾当局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拒不遣返劫机者,甚至不惜以牺牲两岸同胞的基本权益为代价,利用这个问题来强调其所谓的“司法管辖权”,在事实上形成了对欲铤而走险劫持民航飞机者的纵容和鼓励,以至于台湾成为劫机者不约而同的首选地。从1993到1994短短两年时间内,海峡上空出现了令整个世界都为之瞠目的劫机潮,仅1993年就发生了10起劫机事件。一时间,台湾被外界称为“劫机者天堂”。
善良与公理被践踏到如此地步,世界为之震惊,台湾舆论更是一片哗然。台湾一家报纸在当年8月11日的社论中称,“不论何种理由的劫机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台湾当局“对劫机行为应表明严正的反对立场”,同时应“严惩劫机者,以洗刷劫机者‘天堂’的名声”……台湾宜兰市的一位商人则在报上撰文提出,只有让这些亡命之徒知道劫机须面对被遣返的命运,两岸民航空域才能安宁。
还两岸同胞一个公道
船舱中的5名劫机犯罪嫌疑人神情懊丧,往日的凶恶与疯狂此时已荡然无存,但正是这些人曾给两岸民众和民航的安全带来过巨大的损害。
劫机犯罪嫌疑人刘保才因赌博、私藏和贩卖枪支,被当地公安部门通缉。1993年4月6日伙同贪污20多万元巨款的黄树刚将南方航空公司B737/2501客机劫持到桃园机场,以逃避追捕;
劫机犯罪嫌疑人李向誉和韩书学欠款不还,于1993年11月12日劫持北方航空公司一架麦道82客机到桃园机场;
1993年12月,罗昌华与妻子王玉英劫持福建航空公司一架客机到桃园机场。
此外,还有原本在这次遣返之列的杨明德、林文强、师月波、王志华4人,他们就在将被遣返的前一刻,又干出了被台湾方面称之为“新的不良行为”的举动,其中杨明德甚至持械伤人,于是4人被台湾有关方面扣留查讯,未能遣返。
参加此次遣返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人士说,从人道的角度出发,两岸确实很有必要合作打击犯罪,尤其是像劫机这种对两岸民众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危害的犯罪行为。据他透露,在以往发生的劫机事件中,许多无辜乘客的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他们期盼今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自己的生命不再受到劫机者的威胁。这位人士说,此次台湾方面再次将劫机犯罪嫌疑人进行遣返,是务实的表现,也是对受害者的一种安慰,当然会为两岸人民所乐见。
民航总局的人士表示,每当发生劫机事件,旅客和机组人员是最直接的受害者。1993年劫机事件频繁发生,对民航机组人员和乘客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同时航空公司还要承担巨额的经济损失。劫机犯罪世人所共愤,遣返劫机犯罪嫌疑人,于情、于理、于法都事所必然。
劫机犯罪嫌疑人邹维强在接受采访时沮丧地说:“当初要是知道今天这个样子,就不会干这种事,更不会去台湾。”
岛内一家报纸日前援引台湾一位官员的话说,这些人本来以为劫机来台湾可以受到“英雄式“的欢迎,甚至领到黄金、奖金。没想到结果成了劫机暴徒,不是送到五星级饭店受各界招待,而是被关进冷森森的监狱。这名官员说,这些人在监狱里呼天抢地的情景时常可见,并经常与台湾的囚徒发生冲突直至打架。
劫机嫌疑人罗昌华垂头丧气地坐在底舱。他说,他“非常后悔”,而且悔之莫及,并表示愿意接受人民对他的审判。
如此的下场和结局也并非偶然。据参加遣返的公安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这些劫机犯罪嫌疑人大都在祖国大陆有各种各样的前科和劣迹。他们企图利用两岸目前的特殊情况,或为逃避罪责,或为个人目的铤而走险,置他人的生命和财产于不顾,将“赌注”压在侥幸和幻想上,以为劫机到台湾就能逃罪。因此,两岸合作打击劫机犯罪,不仅有利于保障航空安全,同时也能让那些企图以此作为避罪手段的人有所清醒。
这些当时自以为通过暴力和恐怖手段就能逃避罪责,甚至进而想在台湾寻到个“好出路”的人,有的现在开始悔恨,有的则茫然不知所措。中国有句古话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一时,为害两岸人民,终究难逃正义和法律惩罚。
来之不易的起步
这次两岸遣返5名劫机犯罪嫌疑人,标志着两岸在合作打击犯罪的道路上又迈出了艰难的一步。祖国大陆参加这次遣返活动的有关方面人士表示,此举定会在遏制犯罪,保护两岸同胞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他们对台湾当局此次遣返行动表示欢迎。
已数次见证劫机犯罪嫌疑人遣返祖国大陆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人士说,这次台湾方面遣返5名劫机犯罪嫌疑人,是继1997年5月祖国大陆方面率先遣返从台湾劫机到大陆的刘善忠,以及台湾方面于同年7月将黄树刚和韩凤英两名劫机犯罪嫌疑人遣返祖国大陆后进行的第三次遣返行动。应该说,在祖国大陆的促动下,两岸进行的这三次遣返行动,为海峡两岸进一步合作打击劫机犯罪提供了重要基础。事实证明,只要有维护两岸同胞正当权益的务实态度,依照《金门协议》,或通过个案协助的方式,在目前两岸关系的状况下,是完全可以有力打击涉及两岸的刑事犯罪活动的。两岸初步合作遣返劫机犯罪嫌疑人,定会对那些图谋不轨,并且心存侥幸的人形成相当的震慑。
据了解,自1997年两岸开始遣返劫机犯罪嫌疑人以来,发生在两岸间的劫机事件已经明显减少。截至目前,只在1998年10月发生了一起,这与1993年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民航总局的有关人士说,从民航的角度来说,我们最希望台湾当局以维护两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尽快遣返包括1998年劫机到台湾的袁斌在内的其他劫机犯罪嫌疑人,并交回有关证据,进一步合作打击劫机犯罪,以维护海峡上空的民航飞行安全,保障两岸关系的正常发展。这位人士说,对付劫机犯罪民航业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安全措施,但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所有劫机犯罪嫌疑人尽快遣返回其犯罪所在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劫机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民航飞行秩序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下午5时25分,“海峡号”停靠在厦门东渡码头,5名劫机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案发当地的公安机关带返,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公正的惩处。
此次5名劫机犯罪嫌疑人终于得到了遣返,然而还有一些对两岸同胞施以同样暴行的劫机者至今仍滞留台湾。既然劫机为世人所不齿,既然遣返劫机犯罪嫌疑人已成为当今世界上的共识,那么又有什么道理让这个问题在两岸中国人之间久拖而得不到解决!两岸同胞共同期盼着海峡以后不再成为劫机者们赖以躲避惩罚的屏障,希望着台湾方面尽速遣返所有的劫机犯罪嫌疑人,不让劫机犯罪的恶行继续玷污海峡上空那片湛蓝的天。
(新华社厦门2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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