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4阅读
  • 0回复

山东地税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23
第11版(党的建设)
专栏:党建百花园

山东地税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本报讯1月24日,山东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协秀与17个市、地地税局的一把手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明确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基本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对达不到责任目标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主要责任人将受到诫勉、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分。
(张自录刘筱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