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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为民便民让人民满意 陕西公安系统“创佳评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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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22
第2版(要闻)
专栏:

爱民为民便民让人民满意
陕西公安系统“创佳评差”
本报西安2月21日电陕西省公安系统连续8年开展的以“爱民为民便民,让人民满意”为宗旨的“创佳评差”活动,改善了公安干警的形象,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陕西省公安厅连续8年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最佳厅局称号。陕西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水平也由原来的全国排名第十六名上升到第三名,为此公安部为陕西省公安厅“创佳评差”办公室荣记集体一等功。
在“创佳评差”活动中,省公安厅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自身做起,身体力行,廉洁自律。为了制止奢侈浪费,1997年省厅先后取消了3次庆典活动,停止了两批出国考察,压缩了不必要的会议,仅此3项就节约经费152万元。
领导班子建设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1995年,省厅党委审时度势,把如何加强县市公安局班子建设放在“创佳评差”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易地任职的意见。到1996年底,全省108个县、市、区公安局局长、政委全部交流上岗,使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敢想敢干的有志者走上了领导岗位。合阳县公安局局长雷普义上任后,敢于下硬茬,一举破获了震惊三秦大地的“4·10”特大盗窃摩托车团伙案,清除了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受到公安部的表彰。同时省厅党委对厅机关处科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处级领导平均年龄由51.6岁下降到45.1岁。
陕西省公安厅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省各派出所普遍开展了“进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事,解百家忧,明百家心,争当优秀民警”的活动,许多派出所门口挂出了“人民警察为您服务”的报警灯箱,并推出了24小时办公制度和警民联系卡;各刑警队开展了“办一起案子,尽十分责任”活动;巡警队开展了“文明服务街巷”活动等。1998年以来,全省公安民警为灾区捐款110余万元,扶贫帮困捐款40余万元,捐衣物3万余件。
(孟西安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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