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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药为何“搁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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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1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招标进药为何“搁浅”
  刘磊 张照东
  招标进药的前前后后
  1998年末,山东省两家曾因采取招标进药而闹得沸沸扬扬的医院“停止”了招标进药,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1997年9月,一家默默无闻的省直医院——山东省煤矿总医院爆出一条新闻,该院决定取消采购员,实行公开招标进药,即在规定药品生产厂家、品种、验证医药公司资格和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哪家医药公司让利大就进哪家的。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边是省内外新闻媒介争相报道,一边是当地医药管理部门、医药公司和物价部门坚决反对,卫生主管部门、同行医院也莫衷一是。
  半年后,山东省最大的医院——省立医院也加入招标进药的行列,虽然该院没有像煤矿总医院那样公开宣称对外招标,但由于该院在济南医药需求总量中占据1/4的份额,它加入到招标进药的行列无疑给尚未平静的医药市场投下一块巨石。1998年11月初,济南市医药管理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济南医药公司,要求他们不得参加医院的招标活动。随后,山东8家国有医药公司签订“自律协议”,不给实行招标的医院供药,当地政府不久也对招标进药作了批示。去年底,两家医院停止进行招标进药。
  记者问两家医院为何停止招标进药。山东煤矿总医院的陈院长说:他们是一家小医院,一年也只不过进几百万元的药,进药采取招标方式一年也省不了多少钱,招不招标无所谓,不采取招标的方式可以减少麻烦。另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虽然停止了招标,可是他觉得这种做法并没错。
  据记者了解,这两家医院虽表面上都已停止了招标进药,其实他们仍是哪家让利大就进哪家的药。管理部门也承认这是一种市场行为,他们也不能干涉。
  两家医院“招标进药”招来一年的众说纷纭,争论的焦点围绕着三个核心问题——
  招标进药能否保证质量
  无论是医药管理部门,还是医药经营部门都强调医药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招标进药难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医院招标进药是以让利多少作为唯一取舍标准,这必然导致一些大医药公司为获得供药资格而降低成本,以致影响到药品质量。一些质量没保证的医药公司凭借其价格优势乘虚而入。同时,也打乱了正常的购销渠道(国营主渠道),扰乱了药品市场。
  据记者了解,有的医院确实进了一些小药材公司的药品,但不能一概而论。只要不正之风存在,不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药,都有掺假进劣的可能,关键是除医院对进药的质量有检测外,有关部门也应对医院进药质量有所检测。
  挤出“水分”给了谁
  部分药品在商业流通过程中的价格暴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同样,医院通过招标进药获利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医院从医药公司争来的这部分“利”作了什么用途呢?
  医药管理局和众多医药公司认为,某些医院一方面压低进药价格,另一方面并没有降低零售价格,患者并没有从中得利。即便是个别医院打出让利患者的旗号,他们的让利幅度也仅是象征性的,遮人耳目而已,事实上仍然是“低进高出”。
  对此,实行招标进药的医院又是什么态度呢?一家医院承认目前该院的药品价格并没有降下来,但他们已对下岗职工的医疗费用进行减免。煤矿总医院则说,他们实行招标进药的当月就把一块让利5%给患者的告示牌放在了门诊大厅里,请群众监督。一年来,医院购进600多万元的药品,实际节省了60多万元,医院拿出20多万元让利给了患者,剩下的30多万元也都用在了改善医院的医疗环境上。
  税收是否因招标而流失
  医药管理部门说,目前山东省医药行业对医院的让利水平在10%以上,年让利金额在5亿元左右。由于医院是不纳税单位,本应在流通环节上缴国家的各种税收,无形中白白流失,全省仅此一项就流失税收1亿多元。即使在发票上体现扣率或“二次结算”,由于水降船低,利润锐减,按医药公司纯利润多少应缴纳的所得税也会大大减少。
  一位医院负责人说,医药公司将批发价为100元的药品卖给医院,医院给医药公司80元钱,体现在账目上还是医药公司给医院开100元的发票,医院再给医药公司开20元的回扣收据,按照增值税的缴纳办法,医药公司还是应该按100元的销售额纳税,国家税收并没有流失。当然,医院通过招标进药会使一些医药公司的整体利润减少,但这是因为以前他们赚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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