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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启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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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03
第2版(要闻)
专栏:

  新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将启用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王雷鸣)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宣布,自1999年1月15日起,将启用新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现通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从1999年1月1日起停止签发。
  据介绍,新证件采用了许多高新技术,防伪性能、印刷技术、制作工艺具有先进水平。与港澳同胞回乡证相比,具有下列优点:一是过关手续简便,新证件设置机读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查验证件采用机器识别,机读码阅读机自动识别证件并记录证件上的有关资料,这些资料即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持证人免填出入境登记卡,检查机关不再在证件上盖出入境查验章;二是携带保管方便,新证件为卡式证件,形状大小如同常见信用卡,便于持证人随身携带;三是证件有效期长,成年人持用证件有效期为10年,只要不丢失或损坏,10年内无需换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均可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8岁以下的港澳居民可申领3年有效的证件,18岁以上(含18岁)的港澳居民可申领10年有效的证件。1999年1月1日以前签发的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申请换发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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