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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决定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 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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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7
第1版(要闻)
专栏: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
  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新华社记者丛亚平、本报记者白天亮报道:为促进执法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质量技术监督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在全国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这是记者从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质量问题,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的质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质量总体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贡献。但从总的方面看,我国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状况还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改革现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就是下决心要加大质量工作力度,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逐步营造一个健全有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督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谈到改革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问题,吴邦国指出,这次改革最核心的一条,就是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一项重大措施。
  吴邦国在强调实行垂直管理的必要性时指出,首先,这项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政府主管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检测为手段,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这是任何其他监督手段无法替代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需要建立一个统一、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来解决产品质量差、档次低,假冒伪劣等问题。实行垂直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切实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促进质量水平提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改革。第二,是保证执法公正、独立,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现行的属地化管理体制难以保证独立、统一、严格、公正执法。不可避免地受到地区保护主义的干扰,办案难、处罚难,执法人员甚至遭到打击报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有利于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强化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三,是提高质量技术监督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强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管理,制止一些地方通过权力和关系把素质差的人员调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把住进人关;有利于统一协调依法行政,发挥整体优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量技术监督队伍,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行业形象。
  在谈到如何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时,吴邦国强调,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在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的基础上,配备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班子。各地方的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确定和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机构和编制,按照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正常开展,各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所需经费足额纳入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给予重点保障。国家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直属技术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别将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实施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实施中,既要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又要精心组织,步子稳妥,处理好各种关系和问题,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吴邦国指出,要充分认识当前质量状况的严重性,进一步加大质量工作的力度,加大执法力度。首先,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加大打击力度,要认真清理和修订现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解决对制假、售假者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第二,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曝光、勒令整改的力度。第三,要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对制假售假活动严重的地区,要限期整治,对打假工作抓得不力,限期内达不到整治目标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就如何确保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实行管理体制改革后,地(市)、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各级技术机构作为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事业单位,都要按照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柏林、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家麒、财政部副部长高强分别就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财政经费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政府领导和组织、机构编制、财政、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前,吴邦国副总理接见了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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