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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促繁荣 繁荣出效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三年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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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3
第2版(经济)
专栏:

  文明促繁荣 繁荣出效益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三年综述
  新华社记者 陈芸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全国开展三年多来,以其合党心、顺民意,有利于企业、有利于群众、有利于国家而受到社会的好评与欢迎。它像一把文明的火种,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点亮了百城万店,给消费者带来温暖和实惠,也显示出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的巨大推动力。
  (一)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从1995年底30家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发出倡议开始的,到1996年,就有100家企业因认真打假、严格自律而受到表扬。1998年,中宣部、国家内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公布了15条示范街和100家“五联服务一体化”企业,今年四部门又推出第二批15条示范街。这项活动得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蓬勃发展,其主要原因是符合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要求市场公平合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就是要推进建立这种公平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让消费者有一个买卖合理、公平交易的安全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的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企业普遍有了“生存危机”。在这种形势下,少数企业由于精神文明素质差,不讲职业道德,搞起了假冒伪劣商品,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最终也害了自己。这一事实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觉悟到,信誉、质量、服务是企业的生命线,从而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之中。
  (二)
  三年来,“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效。其一是商业职工道德素质得到提高,“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的口号,开始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参与“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商业企业,社会信誉大大提高,消费者投诉明显下降。去年第一批获得示范街称号的成都春熙路,消费者投诉下降80%以上;上海南京路假冒伪劣商品出现的频次,降到了1.91‰;全国15条示范街的投诉完结率,基本达到100%。其二是在去年全国消费品市场平淡的大势下,“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的销售普遍好于其他商业街、店,对促进内需的拉动产生了积极作用。长沙去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的增长中,示范街五一路占了一半。其三是“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产生了品牌效应,南京湖南路示范街的商业门面租金近两年增加了一倍多,许多商家仍千方百计要进街开店。美国瑞博眼科中心在中国进行了两年实地考察,最终选择南京湖南路建立了一流的“视觉中心”。
  如果说三年前还有些人把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看作是形式,那么今天人们已基本达成了这样的共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从实处着眼、从实事抓起的有益实践,是商业系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个很好的结合点;今天的信誉就是明天的效益,今天的服务就是明天的市场。
  (三)
  总结三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经验,最为突出的是企业文明乃至整个社会的文明,不是自发就能建立起来的,必须有政府的领导和规范。这种领导和规范甚至是强行的,所以有“严管重罚出文明”之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由中央党政部门发起、各地党政部门积极实施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一活动多次作出指示,不少省市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指导工作,许多城市把这项活动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规划,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去年推出15条示范街后,示范街所在的城市把这一活动与城市改造和环境治理结合在一起,加大了工作力度。
  可以这样说,凡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的地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的成效就显著。
  云南省委、省政府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作为提高全省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纳入迎接“昆明’99世博会”的总体部署,以中心城市、旅游开放城市、公路沿线集镇为重点,形成了商贸企业为主体,生产、储藏、流通各环节,经营者、消费者、执法者共同参与的活动格局。
  大连市青泥洼商业城被命名为示范街后,市委、市政府先后投入1亿元进行改造,使其硬件与国际接轨。如今漫步这条商业街,现代化的商业大厦、豪华的落地橱窗、彩色的步行方砖,以及散落其间的休闲广场、花坛、雕塑小品等,与琳琅满目的商品交相辉映。不少外地客人感叹,青泥洼商业城可以和发达国家商业街媲美了。
  政府领导示范街的建设,反过来也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把工作着力点从过去的办企业、抓产值,转移到改善环境、提供服务上来。政府倾力改善环境、提供服务,通过“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这个载体,为群众、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赢得了商家和百姓的支持。
  (四)
  良好职业道德的养成,文明经商风尚的形成,需要建立相适应的机制。这种机制又是建立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之上。三年来,各地商业企业广泛开展了普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活动。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有效机制。一是企业自律机制。各地商业企业从自查自纠入手,将质量低劣或有其他问题的商品撤下柜台,从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建制堵假,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制定了诸如商品质量管理办法、代销商品管理办法、联营柜台管理办法、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处理环节规范、合理退换商品办法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行政管理监督机制。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在进行专项、重点打假的同时,强化了经常性的监督,有的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三是群众监督机制。各地普遍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投诉网络。许多商场还建立了群众监督员队伍。据20个省市统计,目前由普通消费者担任商场质量监督员已发展到7万多名。这三套机制的初步建立,正在形成一股防假、拒假、打假的合力,使“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子。
  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人们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认知度和认同度的提高,这项活动在各地出现了放大、延伸之势。首先是示范点的延伸;其次是参加企业的延伸;第三是活动范围的延伸。
  文明促繁荣,繁荣出效益,“百城万店无假货”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又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只要我们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必将取得最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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