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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监督的前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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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4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
  文骏
  最近,一个后进村按上级要求召开村民大会,村委会主任将村里几年的事务大而化之地讲了几句后,提出欢迎群众监督。一些村民听后问道:“村里的事你都不公开,让我们如何监督?”
  农民的反问道出了一个问题:没有公开,哪有监督?试想,如果一个村里,地怎么卖的,提留怎么用的,村办企业怎么搞的等等,一切事务都由个别村干部操纵,其他人对其中的情况一无所知,村民们怎么能发现哪些是合理合法的,哪些存在问题呢?村务不公开,对村干部的监督无从谈起。因此,公开应该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事务公开,不仅是农村开展民主监督的基础,也是其他地方开展民主监督的基础。厂务公开,才便于职工监督厂长、经理;政务公开,才便于群众监督行政部门;警务公开,才便于百姓监督公安人员;检务公开,才便于人民监督检察机关……
  事实上,对于许多事务,国家已经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如果事务公开,违法违纪活动昭然可辨,肯定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也逃不脱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但是,如果大小事务都由个别人在“暗箱”中操作,外人很难窥探其中究竟,那么这些人便可利用“暗箱”作保护,逃避各方监督,无所顾忌地违法乱纪。如此下来,再好的监督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即使到了事情发展至纸包不住火时开始追究,可能危害已经深重,损失难以弥补。
  令人高兴的是,公开对于监督的作用开始得到重视。在刚刚结束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使检察工作更全面、更广泛、更自觉地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对外公开促进内部建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提出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一审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公开审判。这是“两高”真心诚意欢迎监督的实际行动。凡愿意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多在事务公开上下点实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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