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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司法部联合通知要求 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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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宣部、司法部联合通知要求
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记者王比学报道:中宣部、司法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修改宪法的重要意义,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中关于宪法宣传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再一次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高潮,宣传宪法的地位、作用和根本原则,宣传修宪的重要意义和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对宪法修正案的宣传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对象,采用面授、宣讲、培训、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各级讲师团的作用。要通过大众传播工具,运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宪法,新闻舆论部门要把宣传宪法修正案列入计划,认真加以落实。全国普法办将编写宪法修正案辅导学习材料,为各地宣传落实宪法修正案提供宣传资料。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切实遵守并执行宪法。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各方面、各层次的依法治理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权威,纠正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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