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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国有企业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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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1
第9版(理论)
专栏:

搞好国有企业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
孙文盛
内容提要:●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迫切要求我们转变思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办事。
●按经济规律要求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加大改革力度,使国有企业尽快“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之“位”。
●按经济规律要求搞好国有企业,必须把握改革的整体性,加快系统配套改革。
●按经济规律要求搞好国有企业,必须转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从“人治”转变到法治,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到以经济手段为主。
朱镕基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中央前年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今年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一年。”要实现中央确定的目标,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改革的整体性和改革的推进方式,有效改善和加强领导。
能否按经济规律办事,对搞好国有企业具有决定性作用
一些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按经济规律办事,不适应经济规律的要求。当前存在的不合理的产品产业结构,不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的要求;政企不分和企业办社会,违背了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和赢利组织的本性,使之无法充分发挥经济功能;行政任命企业经营管理者,有违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择优原则,再加上缺乏激励机制,导致管理者和生产者缺乏搞好企业的积极性;企业只生不死,严重的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违背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发挥比较优势、资本在流动中优化配置等要求。这一切都表明,正是由于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仍然停留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或仍深受其影响,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所以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因而,要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必须按经济规律要求对其进行整体改造,使之适应这些规律。
实践证明,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就能搞好国有企业;违背经济规律,就搞不好国有企业。邯钢、南风集团等一大批有活力、有竞争力、效益高的国有企业,具体成功经验尽管各有不同,但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它们进行了切实的改革,适应了经济规律的要求。一些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不大,根本原因就在于或者从未在改革上动真的、来实的,或者用违背经济规律的办法去搞企业。比如,盲目上马新项目,搞重复建设,结果不少企业投产之日就是亏损之时;不从实际出发,不讲内在联系和优势互补,盲目组建大集团,搞“拉郎配”,结果把一些优势企业拖死;搞虚假包装,换汤不换药,上市圈钱,结果仍然走不出困境;至于那些用赖账拖债,乃至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方法而获得一点眼前利益、发不义之财的企业,则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甚至违犯了法律,无异于饮鸩止渴。用三年左右时间搞好国有企业,任务十分紧迫,迫切要求我们转变思路,克服种种违背经济规律的意识和做法,自觉地按经济规律办事。
按经济规律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要搞好国有企业,必须进行彻底改革,使国有企业“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之“位”,从根本上和整体上适应经济规律。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敢于突破难点。改革已到了攻坚阶段。政府机构改革和政企分开问题,产权问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者选任及其激励约束机制问题,企业资产重组问题,下岗分流、减人增效问题,企业社会职能剥离和社会保障体制建设问题,等等,都是改革的难点问题。面对这些难点,如果畏难逃避,不敢不愿碰硬,不进行根本性的体制创新,而热衷于搞短平快的“政绩工程”,就会贻误战机,就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只有愿改,真改,敢改,彻底地改,才能真正顺应经济规律的要求。
勇于承担改革成本。改革的果实是甜蜜的,改革中的阵痛也是不可避免的。当前,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一问题更为突出。有的企业要破产,有的机构要撤并,有的人员要分流,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无论是行政干部、企业经营者还是一般职工,都得承受改革的成本和阵痛。这种根本性的大调整,是顺应经济规律的必然举措,不可避免。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既然彻底改革势所必然,不承受短痛小痛就得遭受长痛大痛,那么,就要坦然地面对变革,正视和承认经济规律的强制作用,勇于在彻底变革中获得新生,进入新境界。
推动改革措施尽快到位。以往出台的改革措施常常带有较强的过渡性,这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而现在,改革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已基本明确,社会承受力和社会共识明显增强,股份制等许多改革办法经试点被证明切实可行。因此,我们应严格实施符合新体制要求的新规则、新办法,使国有企业尽快按新体制运行。
正确认识和化解改革风险。按经济规律要求进行改革,肯定有风险。但只有彻底改革才能规避根本风险,而拖延改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规避表层风险。如果担心职工下岗和企业破产引起不满和动荡,仍然采取银行贷款发工资、维持无效益生产的办法,就只看到了表层风险,不仅于搞活企业无益,而且会继续增加银行的不良资产,降低银行信用,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导致根本性风险;如果怕机构撤并、干部分流引起不满和动荡,继续维持庞大的机构和冗员,就会既增加财政负担又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腐败滋生,甚至导致财政危机和其他社会危机。总之,若不实行彻底改革,不尽快改变国有经济长期低效的状况,就会引发全局性的风险,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和损害人民利益。因此,必须从规避根本性、全局性风险出发,加大改革力度,坚持进行彻底改革。当然,也要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再就业工程和干部合理稳妥分流等来化解风险。
按经济规律要求,把握改革的整体性,加快系统配套改革
企业改革是一个整体,涉及社会许多方面,如果搞单项突破,其结果要么事与愿违,半途而废,无法真正突破;要么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按下葫芦浮起瓢。因而,必须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加快系统配套改革。
对企业改革进行整体设计和部署。国有企业活力不足不是某一个方面出了问题,而是整体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就产品论产品,就机制论机制的单打一式改革,或者被动应付,上级让改什么就跟着喊什么,并不能真正搞好国有企业。这种方式是应急式、随意式、救火队式的。目前,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和“抓大放小”的方针已经明确,改革的时间表也有了。不能再继续被动地跟着走,必须积极筹划,整体推进。首先要根据中央部署,结合自身的情况,对企业改革进行整体设计和部署,明确任务和要达到的目标;其次,要对本地区企业改革的现状和进程有清楚的了解和把握,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对企业改革遇到的难点,要突破的关键点和整体配套的薄弱点要有办法、有对策,在指导思想上立足于内外配套、上下联动,宏观改革与微观改革相结合,长期措施与短期措施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企业改革与市场环境改善同步推进。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同步推进外部环境的改革,抓紧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搞好市场规范建设。而市场体系的完善也是一个整体,不仅包括商品市场,还包括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它们之间是有机联系的而不是彼此分割的,是配套的而不是残缺不全的,是开放的而不是垄断封闭的。
经济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滞后是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的重要原因。我们的各级政府机构往往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以致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又管得过死,一方面助长了企业对政府的依赖,另一方面又压抑了企业的创造性。市场经济要求政企分开,把属于企业的权力交还给企业,把属于市场的功能还原于市场,把属于社会的职能还原于社会,切实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机构精干、高效、有权威、有力量。政府要从抓钱抓物、管企业管产品中解放出来,转为抓监督协调、管产业政策和市场引导,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真正做到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
使企业从整体上适应市场。企业改革是个整体,涉及企业领导体制、产品、技术、管理、劳动用工制度等各个方面,必须系统推进、整体协调。根据“木桶原理”,任何一项改革跟不上,都会制约整体改革的推进。让职工竞争上岗就必须也让企业经营者遵守竞争规律,通过公平竞争上岗;在注意到产品创新时,也要推进管理的现代化;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与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有了新设备没有新体制是可怕的,但有新体制没有新观念更可怕,因此人的观念必须转变;等等。
按经济规律要求,实现改革指导方式的转变
国有企业活力不足同改革不到位有关,改革不到位又是同改革的推进方式相联系的。目前许多地方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法,仍然是运动式、刮风式、拍脑袋式、行政命令式等,热情不低,成效却不高。这种领导方式、决策方式本身就是传统体制的反映,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用这些适应于小生产、计划经济和战争年代的办法推进市场化改革,往往事与愿违。搞好国有企业,必须进行指导方式的变革。
从个人拍脑袋决策转变为科学、民主决策。个人拍脑袋决策是一种经验式的领导方式,与小农生产方式相适应,没有系统观念和信息意识,对问题满足于定性分析而缺少定量分析,往往造成决策失误,而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现代市场经济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人们面对的是一个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大量物质、能量、信息交换流动的开放式大生产系统,经济的一体化、生产的科技化、社会的信息化日益发展。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规模庞大,结构复杂,企业改革所涉及的市场、产品、体制、人事、政府等方方面面,只靠个人的能力是难以驾驭的,必须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取代传统领导方式,实现领导方式的转变,使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每一步决策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从“人治”转变到法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所有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都应纳入法制轨道。因而,必须转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从领导推动,提口号、刮风、搞运动转向完善法律和政策环境,依法推动改革,进行制度创新。用“人治”的办法,仅仅依靠一个人、几个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往往使得决策分散性、随意性大,缺少稳定性和权威性,并容易造成人存政举、人走政亡或另搞一套的后果。所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依靠制度创新、法律保障,要为企业走向市场、政府机构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创造一个健全而完善的法制环境。
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到以经济手段为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不注重运用市场规律和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不仅抑制了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创造性,还造成了政府包打天下和职工的等靠要心理,是造成企业活力不足的重要因素。今天,推进企业改革,运用行政的办法固然是必要的,但传统的行政手段本身就是改革的对象,单纯使用行政手段不仅无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还会强化官本位观念,不利于优秀人才流向经济领域。同时,以单纯的行政手段推进改革也会造成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因此,政府部门必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减少行政命令、压指标、搞运动等方式,更多地依靠财税、金融、价格、产业政策导向等手段。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切实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转变领导方式,真正做到议大事、懂大局、管本行,使政府的职能转变到制定规则、加强管理,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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