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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耀性消费”之我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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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1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各抒己见

“炫耀性消费”之我见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社严闻广
现实生活中有一种消费现象叫“炫耀性消费”。这是指人们出于炫耀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满足正常消费需求的消费行为。
炫耀性消费是由于社会贫富差别的存在而出现的消费现象,也是社会嫌贫爱富、鄙穷尊贵世俗观念的产物。当社会贫富差别缩小时,炫耀性消费就会减少。
众所周知,人们的消费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炫耀性消费的目的是:炫耀个人的财富,炫耀其社会地位,炫耀其拥有的权力,等等。炫耀性消费通常是由人的虚荣心所支配,但是有些炫耀性消费也并非出于虚荣心的驱使,而是以某种直接的私利为目的的。如骗钱的骗子,非法集资者,他们为了骗人们的钱,而搞一些炫耀性消费,目的是让你相信他是大款,有偿还能力。此外,还有些炫耀性消费并非出于消费者的本意,而是面对社会环境和世俗偏见的无奈,迫不得已,因而是一种被动性炫耀消费。如眼下你去一家高级宾馆,假如你衣着简朴,又是骑自行车前往的,那么很可能被门卫拦阻,盘问再三,才肯放行。反之,你若西装革履,乘出租车前往,那宾馆门卫会殷勤地为你开门。
在今天,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炫耀性消费。普通老百姓在婚丧嫁娶上搞些炫耀,有社会风气的影响,主要是攀比风气所致。但老百姓的炫耀性消费属个人行为,属私产(财)炫耀。因为花自己的钱去炫耀,是个人的自由,如眼下在外企工作的年轻人,挣得多,花得也多,虽然有些炫耀性消费还带有奢侈的味道,我们当然不提倡,但毕竟是花个人的私钱,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社会消费的发展。
然而,现在还有一种公产私耀。即花公款、借公财来实现个人的炫耀。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官员的公款消费上。如公费游山逛水,公款购买豪华轿车,奢侈性地大吃大喝等等。这种拿公款来炫耀的消费,实在是一种腐败行为。许多腐败官员就是从拿公款搞炫耀性消费起步的。从思想根源上挖,是从虚荣心起步,最终走向贪污、受贿的犯罪泥潭。
对炫耀性消费怎么看?笔者认为要把握好两个最根本的原则:其一是看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其二是看是否对社会资源构成浪费。只要不侵犯他人利益,不浪费社会资源,那种炫耀性消费就属个人行为,应多作教育引导,但也不必过分指责;而那种化公为私的炫耀性消费,理应受到指责甚至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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