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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作“添寿法事”为名在香港杀人抢劫 李育辉被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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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1
第4版(要闻)
专栏:

以作“添寿法事”为名在香港杀人抢劫
李育辉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广州4月20日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李育辉杀人、抢劫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其死刑。
广东省汕头市人李育辉以作“添寿法事”为名,于1998年7月21日在香港毒死5名香港居民,劫取被害人港币120万元后潜回内地。1999年3月23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李育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李育辉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李育辉死刑。李育辉今日已在汕头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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