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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辩越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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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越辩越明
  国家计委价格司司长 毕井泉
  按照《价格法》要求,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整要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个听证会是我们贯彻、实施《价格法》的一个有益尝试。
  为什么要举行听证会?因为公用事业的特点基本是垄断的,公用事业的经营不允许有高利润。对其成本,要有严格的审核,要置于公众、消费者的监督之下。公用事业经营者有普遍服务的义务,赚钱的地方要干,不赚钱的地方也要干。历史上电力农村不赚钱让农民自己去干,电信农话不赚钱也让地方政府自己去经营,就不符合公用事业普遍服务的原则。当然,政府应该对盈利的水平作一个规定,达不到这个水平,给予适当的补贴。发展不起来的时候,政府可以给政策,收取一些费用,包括电信行业的初装费,电力行业的建设基金和铁路行业的建设基金。权利和义务是对称的。既然消费者要交费来支持发展,要接受普遍服务,同样也就应该有知情的权利。所以,我们要把公用事业的管理纳入政府的严格监管之下。因此,对这些行业价格的调整,要进行公开审议。重点是审议成本、工资水平,审议各项开支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各国政府对公用事业都是进行严格管制的。
  这次听证会还有一个意义,就是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过去,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整都是政府和企业一对一的谈判。企业报来成本,提出要求,政府核实成本。但是,不客气地说,政府算账算不过企业。很难弄清报来的情况的真实性。所以,我们要改变这种管理方式。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就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兼听则明”,以减少工作中的主观性、片面性和盲目性,使我们的决策更加符合实际。
  但是,应该说我们这个听证会还是有缺点的,还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听证会。如果严格按照听证会的要求,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譬如说,是不是大家可以再多争论一下,对方案测算的口径、成本资料等提出一些质询,这也是完全应该的。很多事情越辩越明。我们既要从这次听证会吸取有益的经验,同时也要总结我们的工作,找出差距和不足,使我们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该文为作者在邮政、电信资费听证会上发言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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