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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法律尊严——记全国优秀女法官莫赛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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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6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为了法律尊严
  ——记全国优秀女法官莫赛球
  胡再华 郭正强
  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的成员中,有一位秉公办事,依法断案的女法官,近十年内,她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五百多件,其中百分之九十是调解结案,百分之十判决,而无一发回重审。一九九九年,该院规定全年每人完成案件三十八件,而这位女法官一季度就完成五十九件,为年计划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五点二。她多次被最高法院、省、市、区评为“优秀法官”、“先进个人”、“优秀庭长”、“三八红旗手”、“资阳女杰”。一九九七年,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一次,一九九八年,由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这就是湖南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全国优秀女法官莫赛球。
  一九九七年六月,茈湖口镇泽群村村长杨某之兄,偷拿公物不听劝阻,还带领其子将管理人员殴打致伤,法庭受理此案后,村长威胁说:“如果未经我们村委的许可,你们法院无论怎么判决,我们都不依,也休想到我们这里来执行一分钱。”法庭通知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村长利用地方杨氏宗族和村委负责人身份带领一百多杨姓群众发难于法庭,使法庭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展。莫赛球知道后,如期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调查中,对该村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作出了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一千四百元的判决。群众拍手称快说:“这次不是莫法官,谁敢在杨村长头上动土。”
  作为法官的莫赛球,不仅以自己的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也展示了一个女性的伟大母爱。五年前,女婴“多多”刚出生就成了一场官司的焦点。她的生父母、祖父母以益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女掉男包为由,拒绝领回抚养。莫法官受理此案后,经多方调查取证和亲子鉴定,确认多多是陈光辉夫妻所生,判令他们领回,但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她经常去医院看望多多,给多多送衣服、食品,做周岁,经过一年多相处,多多刚会说话就亲昵地叫她“妈妈”。她多次与当地党政干部找多多生父母、家人、亲朋、邻居说明真相,向他们进行法制宣传,终于感动了多多生父母和祖父母,同意将在人民医院生活了一年多时间的亲生女儿领回家中抚养。
  在荣誉、地位、鲜花面前,莫赛球微笑着说:“我是共产党一口水、一口饭抚养成人的,只是做了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一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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