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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坏顾客胶卷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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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16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提醒

  冲坏顾客胶卷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将与妻子外出旅行结婚时拍摄的两卷胶卷拿到冲洗店冲洗。一星期后,当我到冲洗店准备取回冲好的胶卷时,冲洗店业主告诉我其中一卷已被冲坏了。当时,我很气愤,要求冲洗店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但业主以无先例以及冲坏的责任不在他们而是胶卷本身质量问题为由予以拒绝。请问:冲洗店冲坏顾客胶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读者杜庆元
  杜庆元同志:
  顾客到冲洗店冲洗胶卷是接受冲洗店冲洗服务的消费行为,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在这里,冲洗店是经营者,顾客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四条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根据这些规定,经营者对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不论是否是故意的,都应当无条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经营者服务的消费者对接受的服务享有财产安全保障的权利。因此,冲洗店以无赔偿先例拒绝赔偿损失是错误的,如果冲洗店没有充分证据证实胶卷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则应无条件给予相应的赔偿。
  你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刘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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