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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轮功”山东总站站长张寿强揭露 “法轮功”非法组织敛财有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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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1
第2版(要闻)
专栏:深入揭批“法轮功”

  原“法轮功”山东总站站长张寿强揭露
  “法轮功”非法组织敛财有道
  本报济南7月31日电记者刘磊报道:李洪志口口声声说“法轮功”没有组织,一些“法轮功”的骨干也多次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是人传人,心传心。日前,原“法轮功”山东辅导总站站长张寿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揭露“法轮功”非法组织内幕,再一次清楚地表明,“法轮功”组织是一个体系严密敛财有道的非法组织。
  张寿强说,原“法轮功”山东总站(也称济南辅导总站)的成立时间为1994年1月,负责人是他和一个姓谢的,系李洪志亲自指定。总站成立后,第一件事是联络成立练功点,发展“法轮功”信徒。
  张寿强还揭露了“法轮功”组织聚敛钱财的情况,他说:李洪志一直标榜自己不要学员一分钱,其实却正是利用广大学员对“法轮功”的迷信,达到聚敛钱财的目的。济南、山东的学员到北京买宣扬“法轮大法”的各类宣传书籍,必须要自己雇车去拉。因为图书销售的差价很大,所以利润非常高。李洪志卖了书不给发票,因此也不按正常渠道纳税和申报收入。
  张寿强说:更严重的是,李洪志制造的很多东西,像小“法轮功”章、法轮图,1994年、1995年搞的印有李洪志画像的挂历,以及后来印制的李洪志画像,印刷制造量非常大,几乎每个学员都有一套。一个成本几毛钱的“法轮功”章,要卖3块,一张小照片,压膜的就卖5块,在这些物品的发行中,做具体工作的学员都在作无偿劳动,最后钱却都给了李洪志。按照山东前段时期“法轮功”发展的情况看,李洪志在山东聚敛钱财数量不只是几百万的事。现在新闻媒体揭露了李洪志早期在长春以及后来在全国各地办学习班销售资料敛财的事,但其实更严重的一面还没有暴露。在销售资料方面,像录音带、录像带,大批量生产,成本很低,非法营利更多。应该把李洪志这方面的罪行进一步揭露出来,公布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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