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网上“李鬼”多 域名保护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0-24
第11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

  网上“李鬼”多 域名保护难
江福梅 任建民
  从技术上讲,域名只是一个互联网上用于解决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可以说只是一个技术名词。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域名已被视为“企业的网上商标”。
  统计表明,世界上通用顶级域名平均每天注册量近6000个!这个记录正在以每月7%的速度增长。中国国内域名注册的数量,1998年底就达到16644个,每月增长速度为10%。
  复杂的排列组合题
  现实世界中,一栋房子只要一个门牌号就够用。如果一个企业或单位只注册一个域名,域名的增长速度就不会这么快了。事实上,一个单位绝对不能只注册一个域名,无论你是想“进攻”还是“防守”。
  “进攻”型选手的代表是北京的国网公司,那家公司注册了几千个.cn域名,其中包括一些知名大公司的名字。如果每个公司都掏一笔钱来买回他们的域名,国网公司就会狂发大财。前一阵子,宜家、宝洁等公司把国网公司告上法庭,想“索回”这些域名,最后判决结果人们正拭目以待。
  “防守”是几乎每一个网站都在为之头疼的事。因为需要注册并拥有全部相关甚至相似的域名,才可以保护自己。
  域名的相关性首先来自不同的后缀。比如一个叫888的公司想注册一个叫888.com的网站,它的相关域名至少有888.net和888.org(只有这三类域名才向公众开放);如果它要在中国注册的话,还必须在每一个后面都加上.cn,在日本则是.jp。
  于是,要注册完全部的相关域名,就如同去做一道复杂的排列组合题。这些本来用以明确域名意义的后缀,如今却把大家带入了迷宫。
  知名网站各有烦恼
  缠绕在域名身上的问题是如此复杂,以致没有哪个网站敢声称自己的域名体系已经无懈可击。即使那些比较有名的网站也各有各的麻烦。你在网上敲入www.peopledaily.org和www.peopledaily.com,出现的都不是人民网(www.peopledaily.com.cn)的内容。
  新浪网注册了国内、香港、台湾、美国、加拿大等地的.com类域名,可sina.net和sina.org已经落入别人手中,国内两个地区域名也被别人注册了。
  搜狐的域名负责人葛承志先生认为,要保护域名就必须把相关域名都注册了。在注册sohu.com、sohu.com.cn半年后,搜狐加上了.net和.org。
  天极网(yesky.com)是一家知名的国内网站,但yesky.com.cn这个域名属于西安的一家广告公司,www.yesky.net等域名也不归天极网所有。
  中华网(china.com)的广告做得热火朝天,但china.com.cn却不知花落谁家。www.china.org.cn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属的“中国网”的域名,倘若你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www.china.org,一定会对其结果大吃一惊: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The domain name www.china.orgisforsale”(此域名正在出售)。出售方是美国一家公司。
  相似域名防不胜防
  前不久的一天,上海东方网(eastday.com)的一个用户不小心输入了eastdays.com这个域名,却到了一个和东方网极其相似且自称是中国最大的新闻类网站的页面,后来查明这是山东一家学生办的网站。
  不只是尾巴容易被人利用,把知名域名稍加改变进行注册的,也大有人在。天极网(yesky.com)就遇到过上门兜售yeskv.com的人。
  泰国一名男子注册了几个和著名公司相似的因特网域名,并利用这些域名对这些公司敲诈。他威胁说如果拿不到索要的款项就会把这些网站和一些色情网站链接起来。警方现已将这名男子逮捕。
  相关域名总有个数,相似性却让人防不胜防。对此体会最深的可能是上海一家名为美亚在线的网站。最近,美国著名新闻机构CNN委托律师致信美亚在线,说美亚在线旗下的网站www.cnnews.com与CNN商标接近,要求美亚在线停止使用这一域名。
  有关法律正在制定
  类似纠纷越来越多,引起了国内国际管理机构的注意。国际上有《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国内的管理机构CNNIC不久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征求意见稿)》。
  但是,此次CNNIC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研究提出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适用范围,也只限于解决域名与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况。如果网站没有把域名中的标识部分作为商标注册的话,就不能得到《办法》的保护。
  当然,通过司法诉讼加以解决也是一个比较见效的途径。最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
  不管是民间还是法院,也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域名受保护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前提:第一,有人注册了与你相关或相似的域名;第二,对方拿这个域名从事与你相近或相同的业务,或者干脆想拿来卖钱。
  今年2月,南京金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美国信息空间公司告了,这家公司的域名是“www.infospace.com”,1996年注册。他们认为“金图”1999年11月注册的域名“www.mi-croinfospace.com”与其相似,起诉“金图”恶意注册和使用。不过,“金图”是软件企业,而信息空间公司从事的是电子商务,二者从事的经营范围风马牛不相及。最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仲裁委员会裁决信息空间公司的投诉理由不成立。
  域名的相关和相似性带来的麻烦是,不管有用没用,每个想保卫自己的网站都不得不占有一大堆域名。如果每个域名后缀或前缀再加上主要国家及其国内各个主要城市,得注册多少域名?而且,注册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怕别人使用,这岂不是人力物力上的浪费?唯一不觉得麻烦的可能是域名注册机构,因为注册的域名越多,他们收的钱就越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