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阅读
  • 0回复

翁金顺组织他人偷渡被判无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11-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翁金顺组织他人偷渡被判无期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福建籍“蛇头”翁金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据悉,这是国内第一起因组织偷渡而被判此重刑的案件。(苏震 联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