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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伤残打工者领了补助返家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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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深圳伤残打工者领了补助返家乡
  本报深圳电 记者任维东报道:1月28日下午,一批因打工造成伤残的外地来深劳务工,虽然上诉被法院驳回了,但却在法院宣判后马上领到了市社会保险局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金,愉快地踏上了返乡过年的路程。
  郑显友等62名劳务工在深圳打工期间,不幸被机械夺去了手或脚等,造成伤残。在赔偿问题上,他们与市社保部门发生了纠纷,对宝安、龙岗两区法院的判决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纠纷的主要焦点是赔偿标准、伤残者的工资和假肢更换费的支付方法问题。
  当天下午3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打工受伤致残的郑显友等62人状告社保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进行了宣判。经过依法审理,对其中58宗维持原判,4宗撤消原判或部分改判。
  宣判一结束,市社保局、市中院当即在法院召开了伤残劳务工春节慰问会,感谢广大劳务工为深圳市建设做出的巨大贡献,由社保局会同有关金融部门向参加宣判会的伤残劳务工当场发放了生活困难帮助费。据了解,市社保局这次发放给伤残劳务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达300多万元。这笔补助费不少于其诉讼请求的数额,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打工者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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