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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收不该影响科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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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17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创收不该影响科研
  本报记者 钱志新
  不久前,编辑部收到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史所副研究员郭润宇的来信,反映院领导“为了捞钱,强迫全体科研人员回家办公,将科研办公楼出租”。来信还说,有的科研人员“为了交出办公室,被迫将自己积累多年的研究资料当成废纸卖掉”。
  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在神圣的科学殿堂,会发生这样的事吗?记者赶赴西安,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去年上半年,陕西省社科院为了解决同外单位联合办学的用房问题,调整了科研人员的办公用房,规定凡符合回家办公条件的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出办公室,给予数十元的补贴;不搬的,将受到经济处罚。矛盾由此产生了。
  对坚持不腾办公室的科研人员,院里从去年7月份开始在工资中扣办公室租金,每间170元。在经济处罚压力下,原来不想搬的人只好搬了。到目前为止,凡符合回家办公条件的科研人员,除郭润宇一个人外,都已把办公室搬回了家。据了解,有的科研人员为了腾办公室,家里住房又不宽余,只好忍痛卖掉了一部分资料。
  文史所副所长陈晨对回家办公同志的心态作了分析,认为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识大体、顾大局的,第二种是随大流的,第三种是无可奈何的。但他说,三种人中,没有一个是高高兴兴搬回家办公的。
  副研究员梁仲勋对记者的谈话,好像给陈晨的分析作了注释。他说,社科院现在实行的这个改革,伤害最大的是50岁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且在学术上有了一定成就的科研人员。所谓符合条件回家办公的,主要也是这些同志。这些同志虽然住房相对稍大一些,但往往由于大龄子女多,承担的课题任务重,回家办公受干扰大,研究无法进行。他告诉记者,自己有一个课题,已完成了大部分,余下的两章回家后一直静不下心来写。他也是迫于无奈,才搬回家办公的。规定由于“一刀切”,考虑不周全,院里还有一些办公室空着没有租出去。一边是逼交办公室,一边是空闲着办公室,两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事实上,一些科研人员对院里的做法,尽管没有公开反对,但在内心是想不通的,他们也有话要说。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科研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对院里的做法表示不满。他说,讲句公道话,科研楼是搞科研用的,办公室是国家为科研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而为知识分子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是党和国家一贯倡导的,这是一个大趋势。陕西社科院不但不改善科研人员的办公条件,反而把已经有的条件给“改革”掉了,这是讲不过去的,对科研人员在感情上是一种伤害。
  在堆满了各种研究资料又显得十分简陋的郭润宇办公室里,他拿着“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处”的催稽单和“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的约稿证明书,流着泪对记者说:“我是承担着国家和省里任务的科研人员,现在逼我交出办公室,叫我咋工作?!社科院是以科研为中心,还是以‘创收’为中心?”
  由于郭润宇坚持不搬办公室,院里继续对他施加压力。最近,院长办公室会议作出决定,取消郭润宇同志在院里的应聘资格,直至其彻底认识和改正“错误”。
  编后
  陕西省社科院为了创收,采用行政手段,逼迫科研人员交出办公室回家办公,这显然没有处理好创收同科研的关系,把创收强调到了不适当的位置。科研经费不足,想些办法搞创收本也无可厚非,但任何决策要讲科学,要尊重人,理解人。如果用高压手段强迫科研人员接受原本考虑不周的行政决定,这不是解决矛盾的正确途径。希望陕西省社科院领导从大处着眼,妥善解决好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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