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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国税局原局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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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2-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加大反腐败力度

  大庆国税局原局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哈尔滨电 记者胡斌报道:2月1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庆市国税局原局长那凤岐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那凤岐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人民币250万元。同时,其原所在单位大庆市国家税务局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单位受贿犯罪所得赃款4200余万元,被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那凤岐在担任大庆市国税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共计贪污、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384465元,还有1854100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为达到单位受贿目的,他还伙同赵杰、朱长荣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数额特别巨大。法庭审理认定那凤岐犯有贪污罪、徇私舞弊罪、发售发票罪、单位受贿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藏枪支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0万元。同案犯赵杰、李洪波、朱长荣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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