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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民代表的权利——辽宁省政府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建议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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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社会视点

  尊重人民代表的权利
  ——辽宁省政府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建议纪实
  本报记者 段心强
  编者按: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辽宁省人大和省政府把办理好人民代表的建议作为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具体行动,取得可喜的成果,可资借鉴。
  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一些代表高兴地说:“省人大、省政府如此重视咱们的意见,咱当代表的今后要更好地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上来。”
  1998年,辽宁省人大和政府组成新的领导班子,省委副书记王怀远当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书记张国光当了省长。两个人有一个共识:人民政府必须给人民办实事,而人大代表的建议就是群众急需解决的实事。因此,他们为了处理好人民代表的建议,建立了三级责任制:省长责任制,按照分工,省长、副省长负责处理好自己分管的建议;部门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各部门一把手亲自处理本部门承办的建议;政府办公厅督查办责任制,要求督查办公室切实负责督促建议处理的全过程。
  只要人民代表的建议合理,就是再难也要解决。这是辽宁省政府认认真真处理代表建议的特点。东部山区森林破坏严重,蓄水能力差,造成辽宁省中西部不是水灾,就是旱灾,需要大力发展水源涵养林。1999年人代会期间,抚顺市禹宾熙等22位代表为此提出质询案。省长张国光连夜召开省长办公会,经过多方商定,从省财力中拨款451万元,从全省支农专项资金中调剂600万元,从省里给这11个市的拨款中扣留949万元,分别拨给东部山区6个市18个县区,使这里的涵养林迅速发展,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超过以往任何一年。
  辽宁省政府还集中力量,优先处理与人民生产、生活最密切的建议,努力使代表满意,群众受益。随着西柳服装批发市场的红火,海城市感王镇兴办起7家印染厂,污水排到老解放河,河水变黑变臭,污染了下游营口市部分地区的地下水。因此,在去年的省人代会上,营口市代表孙文夫提出解决老解放河严重污染的建议。副省长赵新良带领省环保局到现场视察,给这几家印染厂挂上“黄牌”。几个厂集资2200万元,引进国内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开始了治理污水的“生死工程”。2000年上班第一天,省人大、省政府派人专程来到感王镇,对污染企业一户一户检查,检测仪报出一个个令人惊喜的数字:治理污染全部达标!两年来,全省共接到人民代表建议496件,办结率100%,见面率接近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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