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8阅读
  • 0回复

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01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迈向新世纪
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编者按
  去年以来,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创建班子好、队伍好、业绩好、机制好、形象好的“五好”检察院的活动,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形成了争先创优的热潮,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今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隆重的表彰大会,对争创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予以嘉奖。
  一年来,检察机关的争创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今后,检察机关必将继续以争创“五好”检察院为载体,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从严治检,全面推进检察机关的建设。今天本版特刊出一组在争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稿件。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办案带感情
  王景茹
  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在北京市政法系统颇有名气,1994年以来,他们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连续被评为北京市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1998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系统的最高荣誉——模范检察院的光荣称号。今年初,东城检察院又被北京市的百姓们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
  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是东城检察院抓好队伍建设,实施改革的着眼点和最终归宿。
  一提到东城区检察院反贪科,很多人就会联想到他们办理的钢铁大王管志诚、煤炭大王郭子文等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这两年,反贪尖兵们的锐气不减当年。1998年和1999年,他们的立案数连续两年名列全市反贪第一名,挖出了25名处级以上贪污犯,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1998年,北京奥捷友汽车销售公司向东城检察院举报本公司出纳员韩某涉嫌贪污25万元公款一案。东城检察院受理后,立即成立了侦破组,开始了对案件的调查。当时犯罪嫌疑人韩某在逃,公司账目极其混乱,且大部分已经丢失,奥捷友公司只是驻北京的一家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又都不是北京人,因此,公司对能否破案感到希望不大。为了尽快破案,奥捷友公司提出为办案人员配备通讯工具,并以公司的名义送给东城检察院一部汽车用于办案,这些都被检察官们婉言拒绝了。公司负责人心里没了底:汽车不要,通讯工具也不要,韩某又是他们北京人,她的账连内行人都看不懂,东城检察院是不是不想破案了?可他们哪里知道,办案人员已经走访了20多个单位,询问了50多个证人,对韩某经手的400多辆汽车销售款的账目逐笔核查。与此同时,已经开始了对韩某的抓捕工作。炎炎烈日,很多人躲在房间里把空调开到了极限,可检察官们却对韩某进行着蹲守。公司负责人知道这一切之后,他亲自送去饮料、香肠,可再次被检察官婉言谢绝了。经过艰苦的侦破工作,韩某被抓捕归案,她的犯罪事实也大白于天下。检察官不但查实了公司举报的25万元,还查出韩某贪污、挪用公款的其他犯罪事实,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
  奥捷友公司的损失挽回来了,激动之时,公司副总经理为检察官即兴作长诗一首。1999年春节联欢会上,公司又分别给东城检察院和反贪科送来锦旗,他们表示,从今以后,每年春节联欢会我们都要来,我们要祝福人民的检察官“好人一生平安”。
  与东城检察院打过交道的人都说他们的办案人员审查案子不含糊。那是不是只要找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就是公正执法呢?东城检察院不这么看。作为检察官,不但要查证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还要查证他们无罪或罪轻的证据,这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正执法。去年4月,东城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受理了犯罪嫌疑人孙某故意伤害一案,该案被害人是政法干部,案情也较为复杂。承办人在审查中发现,法医的伤情鉴定结论与医院诊断证明存在细微的差别。别看这细微的差别,对公正处理案件可是至关重要。于是,承办人先后到10多家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大量扎实的证据否定了鉴定结论中关于构成轻伤的诊断,认定被害人的伤情为轻微伤。仅仅一个字,使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经东城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孙作了不起诉处理。案件处理完毕后,孙某送来了一面“秉公执法,公正无私”的锦旗。他在感谢信中写道:“我并不是因为不被起诉而感谢,而是因为你们无愧于人民赋予的光荣称号。”
  1998年以来,东城检察院收到单位和个人送来的锦旗20多面。每一面锦旗的后面,都有一个公正执法的故事,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东城检察院正在向着公正执法,让人民满意的方向奋进。
  贾春梅
  女检察官的追求
  解立虎 杨菁
  她瘦小的双肩负载着不凡的追求,她纤弱的身躯蕴藏了惊人的毅力。她把全身心的爱挥洒在检察事业的圣坛之上,成就着一名检察官的光荣。
  她就是全国模范检察干部、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贾春梅。
  作为一名检察官,她不辱使命,用心血浇铸着现代检察官的风采。
  1979年,刚满19岁的贾春梅由一名舞蹈演员跨入了检察官的行列。检察队伍中多了一名胸怀大志的新兵。
  贾春梅视迎接挑战为最大的快乐。开始当书记员时,为了使笔录与正常谈话速度合拍,她天天笔不离手,不分昼夜地练。手指起了泡、出了血,又成了茧,她终于在较短时间内达到了速度快、字迹清的记录程度。出庭公诉,刑法、刑诉法、检察院组织法3个法律,有380条530多款,还要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若干规定。为了能在法庭上从容自如引用法条,争取战机,她在短短1个月的时间内就将这些法条全部印在了脑子里。那段时间她终日与法条为伴,有两次因在车上背条文而撞车,弄得头破血流。因办案需要,她还自学了写作与语言逻辑、金融、医学等知识。
  20多年来,贾春梅坚守在办案第一线,风餐露宿,披星戴月,实现着一名检察官的追求和使命。1997年盛夏,她提前介入一起抢劫出租车杀害司机团伙案,冒着酷暑连续三昼夜提审、取证。第四天移送起诉时,她当天就制作完起诉书将案子起诉到了法院。没来得及喘口气,她又奔赴峰峰矿区办案。又是3个昼夜的突击,她终于在第四天圆满完成了任务。
  工作中,贾春梅累了、病了,从不喊一声,硬是以惊人的毅力支撑着前行。怀着一份对事业的虔诚,她对工作从不应付,总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多年来,她办的案子从未出现任何纰漏,而且在严查细审中追漏、纠错,不放松一丝一毫责任。
  身在检察部门,手握重权,有人求情也是常事。但贾春梅明白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职责,面对亲情友情、重金厚物从不动心。一起伤害致死案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和她是老熟人,开庭前都来说情。非本地人的被害人亲属听到风声,顾虑重重。庭上,她用大量事实有力揭露了被告人的罪行,经过一轮又一轮精彩的辩论终于使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制裁。素不相识的被害人家属拥上前来长跪不起,连呼青天。
  作为女人,她失去了太多,但她从来都无悔于自己的选择。
  作为女人,贾春梅有爱美的天性;为人之女,她也想尽孝;为人之妻,她也追寻温馨;舐犊之爱,谁又能割舍。然而这一切,她都无暇顾及。
  30岁时,贾春梅才有了一个宝贝儿子。为了工作,她忍痛提前给孩子断了奶。孩子患脑炎住院痛哭时,她不在床前。难怪孩子开口第一声叫的是“爸爸”而不是“妈妈”。
  每想起这些,贾春梅垂泪如珠。深明大义的父母、丈夫给了她充分的理解和鼎力支持,成为她不垮的力量之源。
  “为了工作和事业我失去了很多,然而我没有丝毫懊悔,因为我有奋斗目标。我生活得非常充实。在工作和奋斗中,我有自己的欢乐、自己的自豪,我得到了很多。”贾春梅以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一名女检察官的欢喜悲忧。
  作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贾春梅面对荣誉不自傲,为了工作更上层楼而埋头苦干,奋斗不止。她的头脑里只有奉献和追求。
  北京市检察院长年认真、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图为民事检察处干警就群众反映的案件情况与群众交谈。
  资料照片
  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去年在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活动中,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开出“检务公开”咨询车,走上街头专门向群众征询不满意意见。图为检察干警认真倾听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资料照片
  卢安邦
  疑难案件处置专家
  荆江
  湖北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长卢安邦爱学习,爱钻研,几乎达到痴迷的地步。他藏书千余册,其中法律书籍200多册,枕上、厕上时间从不放过;如今有了电脑,在互联网上看文章、摘案例和探讨问题,更是如鱼得水。他还与最高法院实用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建立了联系,经常以函电请教疑难问题。为了促进大家学习,他在科里建立了法律图书柜,常常为同事们指定学习内容,采用考试的方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在他的带动下,该科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全院干警公认他是本院最爱学习的人,他却自嘲为“笨鸟先飞”。
  先飞的鸟不笨。卢安邦由部队转业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十二年如一日坚持自学,不断积累和更新法律知识,加上在部队从事宣传工作的文化功底,他构筑了精通常用刑事法律,谙熟多门其他学科知识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厚积薄发,对案件的分析往往鞭辟入里,成为小有名气的“土专家”。公安机关慕名请他讲课,经常有人登门求教。1999年11月,他应省检察院的邀请,在全省批捕业务培训班上,与法学专家、教授同台讲课,他讲授的立案、侦查、执行监督实务,得到广泛好评。几年来,他撰写的研究文章,被高检和省级检察刊物采用18篇。理论联系实际处置疑难案件,更是他的拿手好戏。
  1999年初,沙市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后遗弃伤者致死案件,报捕后由卢安邦负责审查。
  案卷证据表明,嫌疑人朱圣金驾车行驶中,不慎将一横穿公路的行人撞倒。他主动邀约旁观者一同送伤者去医院,与其素不相识的嫌疑人周庭江上车同行。肇事地点距医院约5公里,途中路过朱家时,朱让同车的12岁的儿子回家借钱送医院。尔后,他们在医院附近将伤者抛弃,又一同到朱的亲戚家借钱,周得到500元后离去。次日,奄奄一息的伤者被群众发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是谁抛弃了伤者?朱说是周提出抛弃主意并帮助实施抛弃,还索要保密费;周说自己反对抛弃也没参加抛弃伤者,500元钱是朱强迫给的。直接证据一对一,如果朱圣金说的是事实,周庭江就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周庭江说的是事实,那么他就无罪。公安机关以朱圣金涉嫌故意杀人罪、周庭江涉嫌包庇罪报捕。
  卢安邦审查此案后,认为间接证据已形成锁链,一是朱圣金主动邀人同行,又让儿子借钱送医院,加上路途很短,因而不太可能主动改变抢救伤者的意图;二是周庭江年轻高大,当过武警,不会惧怕年纪较大且身体瘦弱的朱圣金,更不可能怕到被迫收钱的地步;三是周庭江在当晚和第二天有许多报案机会,但没有报案,因此应当采信朱圣金的供述,认定周庭江是共同犯罪的主谋,以故意杀人罪批捕。
  内行都知道,作出这样的决定是有压力的,因为一旦后续工作部门不予认同,检察机关就要承担错捕的责任,不少人为卢安邦捏着一把汗。
  该案按照管辖权限,批捕后由区公安分局报送市公安局,有趣的是,市局受案后迟迟未提出起诉意见,他们担心指控周庭江犯罪的证据不足,甚至准备对其撤案,直到向卢安邦咨询一番之后,才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周庭江是故意杀人罪的主犯,处刑13年,朱圣金处刑12年。朱、周二人服判被投入劳改。
  这个判决,是对卢安邦潜心钻研业务的回报,也加深了同行们对卢安邦的信任和尊重。
  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保证社会公平
  林中明
  东海之滨的上海浦东新区日益成为国内外投资的热点,而廉政环境成为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软件”之一。廉政作为重要的投资环境,成为新区检察院的努力方向。为了让各方投资者放心,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紧跟新区开发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大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随着一起起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的侦破,各方投资者增强了在这片土地上投资的信心。
  新区城建局环保处干部孙锡禄曾是一个官不大却很有实权的人物,新区建设的项目凡是涉及环保,都得经过他这道关,“吃、拿、卡、要”是他办事的“必经程序”。某动迁用房小区的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基本都已经办妥,唯有他负责审批的环保方面的批件迟迟不见下达,工程难以动工。“时间就是金钱”,深谙孙“必经程序”的开发商决定直接邀请其到基地“考察”。孙借此机会提出儿子结婚想在小区里买房,开发商欲以优惠价卖给他。没想到孙锡禄又以没钱为由要求开发商帮助把房子处理掉。开发商心领神会,不久拿着12000元现金来到了孙家。回报自不待言。
  反贪局接到对孙的匿名举报信后,经过深入侦查,查明孙锡禄在不到2年时间内先后9次收受建筑施工单位和环保设备生产单位贿赂16万元,孙受到了有期徒刑12年的严惩。蛀虫被除,投资开发商为之称快。
  多年来,浦东新区的检察官为了遏制犯罪,结合办案,依靠各级党政机关,预防犯罪,新招迭出。
  浦东开发,建筑业异军突起,各地施工单位蜂拥而至。“东西南北中,发财到浦东”一时成为来浦东淘金者的口头禅。然而,竞争十分激烈的建筑市场使得工程发包中的贿赂犯罪时有发生。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贿赂犯罪的发生,新区检察院在国有特大型企业上海高桥化工厂领导的支持下,在该厂投资12亿元的丙烯酸工程发包中实行“两个协议双签”,即签工程承包协议同时签廉政协议。协议中规定在工程中一律不得向工程发包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或请吃送礼,一经发现,轻者扣除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重者中止合同,取消承建资格。这一做法又在随后的上海地铁二号线、浦东国际机场等一批重大工程中发挥了很好的预防作用。1997年5月1日,上海市建委在全市重大施工项目中全面实行两个协议一起签,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贿赂犯罪的发生。
  新区检察院又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漏洞,分别与区财税局、城建局、规划土地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推行预防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告知”、“内部稽核抽查”和“主办检查员”等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的实行,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工作态度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执法中确实做到了接受监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稽核抽查制不仅可以在执法现场直接发现徇私问题,还可消除执法对象花钱消灾的侥幸心理,从而达到预防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纪的目的。现在,新区赞扬行政执法工作的来信、电话多了,不服执法的反映少了;公正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多了,吃拿卡要违纪违法的少了。1998年新区检察院共受理对税务、城建、土地部门的举报26件,1999年实施上述制度后,同类举报只有5件。
  在总结个案预防、同步预防、行业预防经验的基础上,他们还与新区社会发展局共同探索政府采购制,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在采购中的职务犯罪,在每年数以亿元采购中,至今未发现一起违法犯罪案件。
  吴筱萍
  “王牌公诉人”
  高明
  1998年10月20日,世人瞩目的“世纪大案”张子强等36名特大犯罪团伙开庭审理。这是一场法律与罪恶的较量,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连续9天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凛然正气,令不可一世的犯罪分子颤栗,而其中,一位女检察官格外引人注目。她的沉着、镇定,显示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她的机智、果断,展示了人民检察官的风采;她的突出表现,受到了中央、省市公检法领导的高度称赞,受到了参与辩论的几十名律师和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最高人民法院刘家琛副院长称她为“王牌公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她个人一等功。
  她,就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一处副处长吴筱萍。
  吴筱萍,18年前在重点高中读完理科,出人意料地报考了政法学校。她作出这种选择,也许是外柔内刚、疾恶如仇的秉性;也许是身受基层法院院长的父亲的熏陶和影响;也许是对政法工作的情有独钟,自小就有的惩恶扬善的理想……就这样,她步入了司法工作者的行列,而且在国家公诉人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5个春秋。
  吴筱萍认为:作为人民检察官,作为国家公诉人,就是要有无私无畏的情怀,因为只有无私无畏,才能实现公平公正。有执法如山的精神,才能坚持极端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才能永葆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斗志。10多年来,吴筱萍在自己的岗位上,用行动实现着这种信念。
  1998年下半年,吴筱萍因业务过硬,被院领导指定办理张子强等36名特大犯罪团伙案。多年从事起诉工作的吴筱萍非常清楚,办理此案所必须体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和法律的尊严,所必须树立的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所必须达到的在新的庭审制度下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公诉人的素质是一场严峻的考验,而对办理此案所必须面对的工作、人身安全的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吴筱萍接受了挑战,她承担了包括对张子强的主罪——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等犯罪事实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任务。在办案中,她发挥业务熟练的优势,多次提出可行的办案方案和取证方向;她善于斗智斗勇,在审讯张子强、“老狐狸”胡济舒等主要犯罪分子时,不仅有针对性地采取迂回包抄、直接切入等审讯策略,使犯罪分子供认全部罪行,而且有意识地揣摸、考察各被告人的心理、性格特征,由此准确地判断出他们在庭上最可能采取的态度,并成功地制定了相应的庭审方案;她不顾个人安危,赴香港各作案现场取证,甚至于到港次日就被当地媒体公开报道,面临潜在危险的情况下,仍坚持直至完成全部预定任务;她克服个人困难,带病出差到汕尾,连夜核查调取了指控被告人是个人犯罪,而非法人犯罪的关键证据……她以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又一次保证了案件的及时起诉和准确起诉,又一次实现了执法的公正。
  别看吴筱萍外表是那么温顺,但其内心总是那么坚韧,那么刚强。15年来,她一直坚持工作在长期超负荷的起诉部门,她经手办理了颇有影响的阳春市副市长杨启周杀市长案、全国十大政侦案件之一的张成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骆国添等人特大贩毒案、郑棉锋等9人系列轮奸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所办理的近600件案件,起诉准确率达100%。同伴们都说:吴筱萍办案,与其说有一股使不完的劲,还不如说是有一股不怕苦累,不怕危险的“傻劲”。正是凭着这股干劲和“傻劲”,凭着从不懈怠的斗志和毅力,她努力实现自己的诺言:别人能干的,男同志能干的,我也一定能干。在这其中,吴筱萍奉献的是什么?也许,“无私无畏”四个字可以包容一切。(附图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