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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思路 勇于探索 成都中院创造性解决“执行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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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开思路 勇于探索
  成都中院创造性解决“执行难”
  本报讯 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维护生效判决的威严,广开思路,勇于探索,创造性地解决“执行难”问题。
  1996年8月和11月,成都市中院执行庭在全国率先试行媒体“曝光制”,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促进执行的落实。1997年,在进一步完善“曝光制”后,执行庭再次公告119家被执行人,效果更佳。1998年10月和1999年3月,执行庭又三度推行“曝光制”,形成了一个法院有行动、党政有命令、群众有舆论的综合立体执行大会战,甚至在商业闹市区的人民商场“四川视屏”上滚动播出40家“赖账者”的名单,公开告之限期到执行庭报到,否则将依法制裁。这一措施切中了一些混迹商海、最怕名声扫地的“老赖”们的要害,“老赖”们一下慌了神,纷纷到法院“报到”,履行法律义务。
  几年的执行实践,成都市中级法院执行庭殚精竭虑,大胆探索,创造出的这些适应新形式需要的新模式都极大地丰富了执法的内涵。1999年成都市中院在全国最早举行“执行年”动员大会,再度加大执行力度。尽管社会不正之风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仍在作祟,但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维护法律的决心。这一年,执行庭的结案数和标的额再创新高,执结案件1486件,案件准确率达100%,执结标的额达28.5亿元,超过了前三年执结标的总和。(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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