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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格清理干部住房 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分房、购房和建房方面以权谋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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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7
第4版(要闻)
专栏:

  江苏严格清理干部住房
  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分房、购房和建房方面以权谋私问题
  本报南京3月26日电 记者龚永泉报道:江苏省清理住房工作已全面展开,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均要进行住房情况登记,建立电脑档案。
  某市在清房中发现,县(处)级干部住房违反规定的116人当中,超面积的约占85%,占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有74人,有的利用工作调动频繁换房和分房,最多的一人占有6套住房,还有的将多占的住房转让、转租,牟取非法利益。
  此次清理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分房、购房和建房方面以权谋私问题。常州市原教委办公室主任,利用自己管房的便利条件,先后获取了4套住房,还通过串换、房屋拆迁等手段,获取住房“补贴款”6万余元,现已受到撤职、留党察看处分。原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继先,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先后为自己谋得7套住房,建筑面积1007平方米,案发时已私下出售2处住宅小楼、1处平房,非法转让1块宅基地,现已被判刑。
  在清房工作中,还发现有少数人钻房改政策的空子,牟取非法利益。主要有:有的人弄虚作假买房子,如户口簿、租赁合约、身份证“三证”不符,工龄、职务证明不实,重复使用,夫妻双方在各自单位用各自名义参加房改购房,或一户几次几处购买房改房;有的超面积的没有真正按实际的市场价格购买,且面积不封顶。还有的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办理购房手续,领取私人房产证,化公为私,侵占国家钱财。
  清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省清房办明确宣布:在住房方面违反规定的,凡是在清房中自查自纠的,均不予处分;如不作自查自纠,被群众举报或组织核查出问题,甚至被群众揭露出来仍拒不纠正的,要从严处理,该追究纪律责任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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