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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建立住房新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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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初步建立
  住房新体制
  朱:有不少人认为,把现有公房卖完了,实物分房停止了,房改就结束了。能否这样说?
  侯:住房制度改革的本质是我国城镇住房政策的调整,目的是不断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好地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如果说出售公房是打破旧体制的主要手段,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则是建立住房新体制的开始。目前的住房制度改革正处于由打破旧体制向建立新体制迈进的关键时刻。
  随着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至少还需要以下几项改革及时跟上,如改善住房供应制度,使住房供应适应居民购房的支付能力;发展住房消费贷款,为居民购房提供合适的融资支持;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改革住房管理制度,实行住房物业化管理,等等。只有这些制度的建立顺利实施,住房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才能确立起来,房改的主要任务才算完成。所以说,货币化方案实施之后,房改的任务更加艰巨。目前,这些改革都已启动,估计在两三年内可以初步建立住房新体制。
  朱:房改如何考虑和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侯:保障居民最基本的住房需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规定是,各地要通过筹集一部分腾空的旧住房和新建一批普通住宅,以较低的租金向无房的最低收入居民出租。对已经有房的最低收入居民,要在提高租金的过程中,实行减免补政策,使租金支出保持在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压题照片由夏内信摄于江西上饶)(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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