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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全面推行货币化分配,个人住房比重大幅度提高,住房市场全面开放——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住房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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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城镇住房全面推行货币化分配,个人住房比重大幅度提高,住房市场全面开放——
  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住房政策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沈建忠
  目前,中国城镇住宅建设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数量,无论总量还是人均水平(占GDP的比重及每千人年新建住房套数)均已处在世界前列。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年间,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从人均居住面积3.6平方米跃升到10平方米。
  在21世纪最初的五到十年内,我国的住房发展将达到以下一些主要目标: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8平方米;到2005年解决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的通病,初步满足居民对住宅的适用性要求;到2010年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基本满足居民的长期居住需求,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到2005年初步建立住宅及材料、部品的工业化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系列的住宅建筑体系,基本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和生产、供应的社会化;到2005年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新建住宅的能耗要在1981年住宅能耗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0%,到201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再降能耗30%;到2005年,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将达到30%,到2010年提高到35%。由此可见,世纪之交的中国住房市场,从数量、质量到科技含量,需求都非常旺盛,我国住房投资和消费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发展水平。
  基于以上的目标和市场发展趋势,21世纪的中国住房政策将在以下一些方面得到加强和突破。
  住宅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在国家的经济政策中,住宅业将继续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而受到重视。国家将通过政策引导,使经济适用住宅成为我国住房市场的主导产品,保持住宅建设适当的增长速度,住房消费从基本满足居住需求向小康型、舒适型需求转化。
  住房货币化政策将全面启动。随着中央及北京市党政机关住房货币化方案的正式实施,有关住房货币化配套政策将陆续制定出台,住房的实物分配将成为历史,个人购房将成为市场的主体。
  城镇成套现有公有住房将以成本价格放开向现住户出售(除政策规定不宜出售的以外),个人拥有住房的比重将有大幅度的提高。公房租金也将以较快速度提高到成本租金。
  实行更加积极的住房流通政策,住房市场将全面实行开放政策,特别是已出售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将全面开放上市流通,逐步取消对住房二级市场的限制。鼓励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参与住房改革,增加住房消费,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积极发展房地产投资策划、置业服务、法律服务、公证服务、评估咨询、经纪代理等中介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网络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依据不同家庭的收入水平,通过政府的政策导向,使其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应的住房。
  以住房公积金、住房工资性货币补贴、住房个人储蓄为政策框架,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要通过落实住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和缴交率等措施,提高居民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能力。实行积极的住房金融政策。一是扩大个人住房贷款规模,包括改进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办法,积极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的组合贷款业务等;二是进一步改善住房金融服务和规范竞争行为;三是大力开拓新的住房金融业务,包括开放住房保险市场、住房证券市场,支持房地产公司上市。
  以提高住宅产业生产力水平和住宅质量为目标,以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为导向,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立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技术政策框架体系。
  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搞好住宅区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住宅的使用寿命及环境的增值效应。
  住房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税费政策将进一步完善。个人买卖住房的税负将进一步降低,将对过于繁杂的税种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和规范,房屋租赁税费政策将会有较大的调整,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将随着费改税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而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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