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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做农民的保护伞——记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二三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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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3-2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乐做农民的保护伞
  ——记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二三事
  文火玉
  广东省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历来把农村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维护农民利益方面做实事,实实在在地解难题,赢得了广大山区农民的信任,确保了农村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还河水以清白
  1999年4月,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西岸村几位村干部踩着沉重的脚步走进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反映曲江县龙归镇带头村农民因非法采洗锡矿,严重污染了下游的河水,导致他们村的450亩农田无法灌溉,150亩鱼塘不能养鱼,1000多村民饮水困难。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调查组在先后三次深入实地认真调查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认为一六镇农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县政府予以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很快将该调查报告转发给市政府,指出这是一起严重违犯了水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的事件,并要求“市政府责成曲江县政府迅速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长覃卫东指派市政府督办室负责督办工作。曲江县和龙归镇政府先后于去年9月18日和10月17日两次组织有公安、环保、地矿等部门参加的处理小组深入实地,共炸毁了引水渠2.2千米,引水管300米以及蓄水池、工棚等设施,在入山口竖起了禁令牌,召开多次村民大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河水终于归还清白,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
  假种坑农必须赔偿
  种子是夺取农业生产丰收的关键。近年来,有少数人见利忘法,非法经营,向农民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致使农民蒙受损失。1999年初,翁源县坝仔镇蓝河村村民王水把中籼稻91—33当早稻谷种卖给本村50多户农民,种植面积达220多亩,致使粮食大面积减产。农民很气愤,找到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了解,并请农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农民反映情况属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提出了要求市县政府依法督促王水对农民进行赔偿的意见。最后,农民的损失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挪用的专款如数退还
  为了扶持山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广东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曾通过了关于扶持山区发展一乡一品的议案。省里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山区乡镇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特色经济。1999年8月,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市8县(市)10个乡镇实施该议案情况进行抽查。在翁源县检查时,发现该县畜牧局挪用了省拨来扶持南埔镇发展养鱼业的15万元资金。市人大常委会立即与县人大常委会一起研究,提出县政府要立即处理,县政府审计局要对畜牧局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如数退还被挪用的资金等建议。在两级人大的有力督促下,县畜牧局很快对此事作出深刻反省,并如数退还了挪用款项。
  一桩桩,一件件,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的事在粤北山区传开了,憨厚朴实的农民感叹地说:市人大常委会真是咱农民兄弟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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