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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洋环境保护法》今日实施 环保总局要求各涉海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认真贯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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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01
第3版(要闻)
专栏:

  新《海洋环境保护法》今日实施
  环保总局要求各涉海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认真贯彻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赵永新报道: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在今天召开的涉海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指出,各涉海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认真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
  汪纪戎在座谈中指出,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海洋环境保护观念,提高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自觉性;尽快制定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法规体系,明确管理要求和义务,细化管理程序;各涉海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等海洋环保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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