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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我国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消费者到药店买药,有的药必须凭医生开的处方购买,有的则可自行选购 买药别忘看类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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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0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从今年开始,我国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消费者到药店买药,有的药必须凭医生开的处方购买,有的则可自行选购
  买药别忘看类别
  本报记者 李建兴
  分类售药效果好
  3月29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深圳市中联大药房上步分店,看到许多消费者在非处方药柜台前购买自己所需要的药品。一位正在买感冒药的姓何的女士说,药品分类摆放好,便利消费者购买。
  上步分店的工作人员给记者解释,药品分类管理,对于零售药店来说,就是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销售。买处方药必须有处方药店才能卖,否则,不能销售。记者翻开上步分店处方药销售记录本,看到上面已记录了很多起持处方购药的情况。年月日,处方编号,药品代码,品名,生产单位,生产批号,顾客姓名,联系电话,药师等记得很详细。“只有分类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物的滥用,维护人民的健康。”深圳市药品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办公室的何海鸥对记者说。
  何海鸥给记者介绍,深圳市民一年吃药13亿元,约6亿多元是从药店买的。深圳市的药品零售市场与全国的药品零售市场一样,除了毒、麻、精、放、戒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和针剂药品不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外,其他的药品处于自由销售状态,由此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多起购买超量的二类精神药品的自杀事件。鉴于此,深圳市选择了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一致医药、中联大药房、海王、万泽、南北及合丹等6家连锁药店进行分类管理试点。目前,全市800多家药店中共有140多间药店参加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流通试点。从销售额、方便顾客、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等各方面看,试点药店效果都很好。
  试点做法获肯定
  深圳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流通试点的经验受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肯定。在试点过程中,试点药店的主要做法是:
  进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他们按《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筛选出各药店已经经销的《非处方药品种目录》。为方便消费者购买,他们按照适应症把药品划分为十四小类,并为每一小类起了科学易懂的名字。然后对药品摆放动“大手术”,大部分药品开架自由销售,不能开架的药品必须放回柜台。
  配备驻店药学技术人员。这是试点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在140个试点药店中,共配备了154名药师,170名药士,做到了每个试点药店至少各有一名药师和一名药士。
  悬挂统一的警示牌。非处方药的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的警示语为“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或“凭医师处方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严格监管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试点药店修订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采购、保管、商品编码等制度。针剂和二类精神药品严格实行凭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在零售药店内专柜摆放,并在专柜上加锁。
  分类管理待完善
  在采访时,一致医药公司、中联大药房、海王公司、万泽公司、南北公司及合丹公司的领导给记者说,分类管理的最大苦恼是药师。每个药店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专业人员,深圳市800多家药店缺口较大。
  在记者召开的座谈会上,一致医药公司、中联大药房、海王公司、万泽公司、南北公司、合丹公司的代表呼吁,国家应尽快解决执业药师资格的认定问题。
  据了解,全国现有药品零售企业(店)10万多个,而执业药师只有1万多人。看来,药品分类管理改革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解决药师供不应求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是处方源。没有处方,处方药是不能卖给顾客的。据分析,处方药无处方的原因很多,除医、药没分家,处方从医院出不来的主要原因外,目前医疗机构无论大小,包括个体诊所、社区医疗机构普遍带药,就医就地拿药;医疗保险机制不健全,医疗体制改革不到位,外购无法报销也是持处方无法外购的原因;另外,消费者本身怕麻烦,对分类管理认识不足,不愿去看医生开处方。
  药品分类管理改革亟待完善的方面还有分类管理的监督问题、摆放问题、药师培训教材问题、对消费者的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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